简介:西藏(特别是西藏中部卫藏地区)是藏民族和藏族文化的发祥地,是藏族文化的中心地带。也是独具民族、地域特点的西藏佛教和西藏佛教音乐形成、发展、完善、传播的中心区域。在西藏佛教后弘期,西藏佛教寺院音乐文化适应西藏佛教的需要,逐渐成熟、完美与体系化,并且立即成为一种文化强势,伴随西藏佛教从西藏这块藏族文化的中心地区传播到了广大藏区以及异地、异民族、异国广大的区域,经过彼此音乐文化的互相接触、融合,使西藏佛教音乐文化的原型模式(或原本形态)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形成变化模式(或变化形态)。本文在初步探讨西藏佛教音乐文化在流传到同文化系统和不同文化系统的地区、民族、国家的藏传佛教寺院后产生变异的基本规律和特性的基础上,尝试超越现行行政区划和区域文化的界限,从整体上认识藏传佛教音乐文化的源流与流变特征。
简介:多元文化是相对一个多民族主权国家内部的文化交融与并存的概念;文化多元是相对世界多民族、多文化彼此尊重和谐共存的概念。两个概念的混淆不仅会造成国家或民族间交流与沟通的误解,而且可能会在无意间有损于我国“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民族认同。“多元文化的音乐”通常指的是一个多民族主权国家内部由多种音乐交融而成的音乐体系,中国音乐就是这种由多元音乐文化交融而成的音乐体系。“文化多元的音乐”指的是在世界音乐体系中各个民族或国家的音乐都能够受到同等的尊重和喜爱的共存共荣状态。多元的世界音乐体系应该有两个,一个是各民族、国家的本土原生态传统音乐,亦即民族音乐;一个是作曲家个人创作的各民族或国家的艺术音乐。强调多元文化的音乐时,强调者必须首先弄清楚自己强调的究竞是哪个体系的音乐。在文化多元的音乐世界里,中国艺术音乐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取得了引人自豪的成就,万不能妄自菲薄,自陷于多元文化和文化多元的困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