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露丝.伊里加蕾(LuceIrigaray):1930年生,法国哲学家、女性主义理论家,曾任法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部主任。代表作有《他者女性的反射镜》、《非“一”之性》、《性别差异的伦理学》、《思考差异:为了一场和平的革命》、《我、你、我们:走向一种差异文化》、《我对你的爱》、《二人行》、《东西方之间》和《分享世界》等。伊里加蕾早年批判父权社会用单一男性视角诠释世界,推崇独立于男性主体而存在的女性主体,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尊重性别差异的主体交互性,以寻求理想的两性关系模式。她后来把尊重性别差异的立场扩大到尊重文化差异、传统差异、语言差异等更广泛的领域,提倡在全球范围和跨文化视野中实施更普遍的尊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刘岩教授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参加“露丝·伊里加蕾国际研讨会”期间对其进行了采访,并在之后的多次书信往来基础上改定本文。
简介: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官员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提案时说,我国今后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而将按照不同的市场主体制定法律。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广泛重视,有关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正在逐步完善并将尽快付诸实施。 国家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关于私营企业权益保护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二是涉及私营企业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现行或未来的相关法律来解决。三是私营企业申请解除挂靠关系,均可以通过与被挂靠单位协商、澄清产权关系,逐步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四是有关私营企业的治乱减负问题,已被列入国务院减负办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后我国将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