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入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第三条扣缴义务入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资源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在履行其法定义务时,有
简介: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
简介:各地(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赣各主管单位:现将《江西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可适告省财政厅综合处。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和使用的管理,保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专款专用,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94)财练字第138号《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收缴办法》)的有关规定,结二代室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江西省境内出售国有住房的各级政一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均为同有
简介:现将《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