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证券公司导人CI势在必行党的十五大报告将证券业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证券市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监管调控下迅速健康发展。《证券法》正在紧锣密鼓的拟定中.预计年内可出台,申银万国、南方、华厦、君安等一批老牌证券公司逐步将营业网点布向全国各地,新组建的联合、东方等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都达到10亿元,国内各大券商的资金、人才实力都已更上一层楼,证券业内频繁的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行为使中小券商的生存空间受到更大的威胁,大券商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而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纷纷在我国设立办事处,为日后介入我国的证券市场作准备。面对强手如林的国内证券币场和一大批拥有雄厚资本和现代化营运手段的
简介: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本文作者提出了对完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的建议。根据财政部第十八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并要求将其作为投标书的内容之一。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一定程度上能约束投标人的随意行为,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因此,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