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9年1月1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由分类所得税制正式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社会各界对其好评如潮,但笔者认为这次个税改革的好评主要是源于个税本次修订大大提高了可扣除的费用标准,使得纳税人的税负负担有了很大程度的减轻,与以前的几次个税调整相比,幅度要大的多,对纳税人的减税效应更加明显。但从个税改革本身来说,笔者认为我国的个税改革仍不充分,下一轮的个税改革应对劳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文分别从劳动所得的性质、国家财政收支层面及国家战略实现等方面进行分析。
简介: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第三大税种。它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以及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6月19日,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至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了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初步建立起综合所得制与分类所得制相结合的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个税向完全综合征税迈进的一大步,符合中央已非常明确强调的直接税改革方向,符合民意和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这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改革。本文将主要从其影响方面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深入研究。
简介:我国自1980年9月10日,在第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由此而生,其从最初的年收入16万元的小税种成为今天我国四大主体税种之一。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税收是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手段,对收入分配中存在突出问题,国家需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手段在二次分配环节进行调节,而在税收杠杆中,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宗旨,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高收入者多纳税,中低收入者少纳或者不纳税。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长期以来又缺少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而个人所得税在实行过程中渐渐暴露出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初衷,因此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不同问题,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完善,建立一套更富有科学性、合理性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简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