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人作品在网络时代出现大发展,与其依托性、非商业性与大众性有关,有可能会对原著者著作权造成侵权。但是,具有独创性内容的同人作品并不违背著作权法的立法本意,在当前网络条件下也难以普遍禁止。法律应当承认其合法性,通过疏导来引导这一创作形式的健康发展。
简介: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制片者的认定应结合影视作品正版DVD光盘片头片尾的出品方、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及DVD包装封底封面的出品方来判断。联合摄制单位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对于继受取得影视作品权属的权利人的权利完整性判断不应过于苛刻,应从宽处理。
简介:
简介:<正>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呼唤私募基金的规范化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开发行基金而言的一种基金类型,即通过非公开宣传、私下向特定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形成的集合投资单位。私募基金最早源于私人银行业
简介:"脱钩"等一系列方案,对于环评机构进一步市场化具有积极意义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三批)的公告》,其中对于28家环评机构资质相关申请未予批准,在这些环评机构中,有多家具有官方背景。这并不是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首次整顿环评机构。早在3月25日,环保部就曾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并提出规范环评市场,对于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环评机构,限期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种种迹象表明,环评机构更好的市场化时代或将到来。
简介:PPG、VANOL、钻石小鸟、京东商城、携程、盛大文学、奇虎软件……来,找一下规律,这些公司都有什么共同点?
简介:与《环评法》相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在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但是仍然受制于部门利益
简介:2002年4月,自贡市雄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雄飞房地产公司)为了在其开发的房产项目修建一城市雕塑,与自贡市拓展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拓展艺术公司)协商雕塑设计事宜,拓展艺术公司同意后,于同月23日将《奋进》等五幅雕塑的设计说明和彩色电脑图稿件送交雄飞房地产公司。后雄飞房地产公司告知拓展艺术公司已选定了《奋
简介:流动商贩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里一直存在,关于流动商贩地位的认定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流动商贩的民事主体地位,流动商贩在我国城市治理中存在诸多难题,频频引发暴力执法、抗法事件甚至群体性事件。在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对于城市流动商贩的存废和管理问题都有涉及,但如何使城市流动商贩纳入常规的社会管理渠道,根本的问
简介:每次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总会吸引人们和专业媒体的眼球。于是乎,在维也纳举行的欧佩克国家石油部长会议成为不少媒体竞相追逐和报道的对象,意图挖掘此次原油价格大幅波动背后的供给因素。
简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广播体操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学者对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争论。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著作权法明确排除保护的范畴以及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角度分析,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并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投资力量和融资工具,在我国已有了初步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基金法草案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以及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仍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在信托制基金中,信托基金契约的立法模式应以简化、单纯、明确为宜,同时不妨采取董事会制度。由于信托制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的自有缺陷性,对证券投资基金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目的的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维护均带来一定的障碍,从总体上考察,以采取公司型基金模式为宜。
简介:在一个没有喝咖啡传统的国度,卖咖啡的星巴克却遍地开花。朋友聊天去星巴克、亲友聚会去星巴克、商务谈判去星巴克,于是,早早地便有了那句“我不在星巴克,就在去往星巴克的路上”的抑不住小资情调的话。我时常在想,我们真懂得品尝咖啡吗?星巴克的咖啡一定很好喝吗?一杯拿铁要几十元合理吗?
简介:<正>从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Donchian)建立世界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开始,期货基金以其成本低廉、规模经营、专家理财、投资科学、经营稳定和安全性高而闻名于世。目前,美国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成
简介: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GARCIAv.GOOGLE,INC.案的判决对影视行业和娱乐产业的发展存在巨大影响。该判决否定演员对其表演享有版权,其理由存在问题,不符合版权法的内在逻辑。对于影视作品中演员的表演有必要建立特殊的默示许可制度。
简介:<正>2004年6月28日,建行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建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并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又与东方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信达资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也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6年6月2日,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了财产信托合同,约定东方资产将上述债权信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运用
简介:当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已经成为困扰著作权刑事保护工作的第一难题。问题的根源在于某些部门受到“无罪推定极端化”的消极影响,不能依法适用著作权侵权认定规则。文章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司法认定现状入手,通过深入剖析“无罪推定极端化”思想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得出在刑事诉讼中适用“著作权侵权认定规则”符合“无罪推定”原则的结论,并给出了具体司法适用建议。
简介:众所周知,得渠道者得天下,然而还有一句话——成霸主者赢未来!大凡是成功的制造商品牌,都离不开成功的渠道战略,并且造就了很多成功的渠道商品牌——家电类有国美、苏宁;百货类有家乐福、沃尔玛等;化妆品则有瑟芙蓝、莎莎等。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些大名鼎鼎的渠道商品牌,众多制造商品牌,无论是宝洁,还是海尔,或者兰寇等世界级品牌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大众所接受,并且不断的为这些品牌掏腰包。当家乐福危机爆发的时候,不容忽略的一个问题就是,渠道商究竟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品牌?
简介:<正>所谓信托公示,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将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公布。与英美信托法无信托公示的规定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信托法均专门规定了信托公示制度。我国《信托法》第10条也对信托公示作了明确规定,即"设立信托,对于信
简介:目前,计算机软件采取著作权法保护模式已成为国际趋势,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则顺理成章地适用于软件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了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
同人作品合法性问题探究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认定及继受人的权利合法性判断——评观视公司与华星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单纯下载MP3音乐是否合法?
论私募基金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环评市场化新动力
轻公司:还能“轻”多久——评《轻公司》
环评何时不受制于部门利益
合法取得雕塑美术作品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仍构成侵权
论流动商贩主体的合法化——作为民事主体纳入民法典总则
破解石油定价之谜——评《解读石油价格》
论功能性肢体动作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兼评美国瑜伽动作侵权案和我国广播体操案
证券投资基金的立法模式——兼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星巴克:不止于咖啡——评《星巴克:一切与咖啡无关》
期货投资基金的立法借鉴——兼评中国现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
美国版权法下演员的权利——评GarciaV.Google,Inc.案
信托受托人无受托债权之诉权质疑——兼评《信托法》之规定
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司法认定——兼评“无罪推定极端化”
做价值链博弈的强者——评《做渠道霸主:超级经销商竞争策略》
论信托公示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兼评我国《信托法》第10条之规定
论计算机软件的合理使用——兼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7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