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初春的黄石,春寒料峭,冷雨菲菲,在全市人民还在欢度狗年春节的祥和日子里,新年的正月初6至初8三天,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陆续冒雨外出。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我市法律服务领域,针对我市大批外出务工农民需求法律帮助的实际,从正月初6起,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近20名工作人员放弃了春节假期,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阳新县火车站,搭起了帐篷,向外出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在连续三天的活动中,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发放《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初步登记需法律援助的外出务工人员案件100多件。
简介:<正>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共卫生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树立卫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将决定卫生部门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特别是目前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对如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这一问题的探讨非常必要。我省在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卫生监督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按照法监司的安排,今天主要介绍我省在控制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方面的一些情况。广东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前沿阵地,商业网络发达、市场经济发展迅速。随着工业的发展,许多新原料、新化学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引进及使用,也带来越来越多新的职业危害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企业为减少防尘防毒成本的投入,特别是三资企业和乡镇、私营企业,忽视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治理,导致职业中毒案例时有发生。面对职业危害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厅坚持"两为"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树立起卫生行政执法的形象。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