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有句法谚: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法官就是完人。法官作为社会纠纷的平息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人们理所当然地对法官的品格提出更高的要求,甚至是近乎完美的要求。在天赋人权、有限政府和崇尚法治等意识形态下的法官角色定位,塑造了西方法官独特的品格:独立自由、唯法是从、极富创造性,渴望尊严与荣誉,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而在“和文化”、“家天下”以及人治理念下,中国法官更多地倾向于中庸和温情,依靠组织和群众,追求案结事了和法、理、情的辩证统一。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车轮不可阻挡,中国法官必须具备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品格,吸纳西方法官优秀的品格为我所用;中华文明所淀积的优秀品格是中国法官的人文根基,应予发扬光大。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仁爱、清廉和中庸是中国法官最基础的品格。仁爱是法官为人之本,清廉是法官处世之道,中庸是法官为“官”之道。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简介:通过法官间交流的加强,并辅之以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及司法网络的实施,法官间的对话得以实现。自发、平等的对话不仅发生在传统的普遍法法官之间,也发生在制定法法官之间。以死刑为例,英国、美国、印度、南非等世界各国之法官以及欧洲人权法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性法院在其相互之间针对死刑的合法性,残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含义,死刑犯引渡的条件,死刑犯的程序性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对话。这样的对话,或者说法的国际化与国际法的整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国内法官的地位提升,这不仅意味着国内法官的权限超越了国家领土的边界,而且由于国际法的整合,甚至导致了仿效和竞争的结果。应当注意的是,法官的地位提升虽然意味着法律的世界化,但这绝非将国际秩序引向二元或一元的金字塔模式,而是承认复杂性,建立多元秩序,在不同层级之间分享权力,朝向以对话或国际法整合为基础的多边主义的混合多元模式。
简介:<正>北京的五月,鲜花的季节.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于1994年5月7日在人民大会堂宣布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当选中国法官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当选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会议推举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担任中国法官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雷洁琼担任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昌礼、谢安山等主持和参加了会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的理事参加了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还原则上讨论通过了两协会的章程和协会今年工作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做了《关于筹备中国法官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