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中,路径依赖的概念受到了广泛重视,而作为制度平衡起点的关键节点却长期被忽视,本文旨在纠正这种不足。首先,文章将“关键节点”定义为时间轴中相对较短的时期,在该时期内行为者的选择影响最终结果的可能性大幅提高。这一定义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分析单位,即对关键节点的分析应限定在某一分析单元内;第二,时间跨度,即相对于其触发的路径依赖过程而言,关键节点持续的时间相对较短;第三,微小偏差,即关键节点并不等于变化,其也可能导致制度再平衡;第四,权力不对称,即关键节点处的制度选择往往是由拥有权力优势的关键行为者所作出的。其次,由于关键节点持续期间存在结构的流动性和高度的偶然性,反事实分析的方法对于关键节点的研究是重要而恰当的。在关键节点的比较研究上,文章从横向方面分析了不同的空间单元,从纵向方面比较了同一分析单元中的多个关键节点,并从中确定一个具有较强解释力的关键节点。最后,文章以魏玛共和国的垮台和欧盟的宪法化过程为例,详细展现了关键节点分析框架的应用。
简介: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首次专门就金融构破产作出了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此,在形式上赋予了金融监管机构提请金融机构破产权力,同时给予国务院制定相关破产条例细则的权利。故笔者尝试在金融机构的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的衔接以及迎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上进行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