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被称为法氏例子的思想实验,法兰克福否定了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相容。法兰克福的论证对不相容论者造成了巨大的挑战。魏德克以及其他一些不相容论者发展出一种主要的反驳策略,但未能切中肯綮。本文区分了本体论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与经验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法氏例子实际上只涉及经验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而自由意志陈述的却是本体论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由于没有做出这样的区分,法兰克福在概念层次间做了不恰当的跨越,将由法氏例子得出的结论看作是对本体论层次上的可取舍的可能性原则的否定。因此法兰克福并未能通过法氏例子否定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法氏例子也不能表明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相容。
简介:作为现代国家的一种普遍政体形式,民主政制已获得世界性的话语霸权。回溯民国初创之时,虽对具体实施何种政制争论不休,但新生共和国的政治正当性与合法性却几乎系于民主政制。对此,梁漱溟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展开思考,即从承认旁人、平等、讲理、尊重多数、尊重个人自由等方面解读民主,把民主视为一种精神倾向。他认为民主没有放之四海的绝对标准,只有实现程度的差异,中国民治未成,主要因理与势两方面条件都不具备。因此,梁漱溟主张个人既要积极参与团体组织,又要服从贤智者的领导而非西洋民主的多数决定,认为这能调和人治与法治的对立,称之为"多数政治的人治"或"人治的多数政治"。由此,他强调落实此种理想,需要政教合一制度,由贤智者领导众人完善自己的生命,实现人生的向上进步。本文将从普遍参与与取决多数、真理与政治、理性与制度、权归于一与权力分立等方面对其民主思想做系统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