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樊浩先生近三十年的学术生涯,从其所确立的旨趣、铸造的品格到创设的论题皆别具一格,蔚为伦理学领域之一大景观,其中又以"伦理精神"的申述与阐发最为别具匠心。伦理精神不是对伦理精神化或精神伦理化的简单解释,而是以此达成对人类精神终极追求的探寻,即探究伦理精神作为"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之至善究竟对人类文明发展意味着什么;切近而言,即是中国伦理精神对中国现代社会形态具有何种意义。对此,樊浩先生不惜运用一种近乎偏执的"文化战略"之深沉笔触、势大力沉的理论思辨和"顶天立地"的担当意识来展开其思考,为此所展开的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文明冲突"的伦理省思、韦伯创制"理想类型"之伦理范型的方法论超越、黑格尔精神哲学形态方法的批判性借用、生态哲学借以建基的"价值生态"的方法论发越等,都被创造性地融入"伦理精神"主题的卓越运思当中。显然,樊浩先生的伦理思考不是对伦理世界的单纯观照与直观映射,而是通过伦理世界进入到对整个精神世界的哲学反思。他新近指出的人类文明必将以"伦理共和"的方式完成自身多样性体系建构这一观念,再度反映出这一致思取向。
简介:技术在其产生之初就与人的生活紧密相联,几乎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人的生活;然而在其发展历程中与生活渐行渐远的同时也让生活的技术化程度越来越高,一旦现代技术成为人们改善生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物质手段、成为一种高高在上的操控人的独立力量,生活就完全地技术化。在生活技术化的进程中,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技术的便利来改善生活的质量和丰富生活的内容,另一方面人们也面临着生活无意义与人生无价值的生存论困境。基于生活的多维性与技术的二重性,技术的功能定位必须服务于生活的价值旨归,生活的终极关怀必须眷顾技术的良性发展,生活技术化的同时也必须进行技术的生活化。
简介:哈佛大学档案馆收藏有哈佛哲学系教授霍金(williamErnestHock—ing)与陆定一、潘梓年、金岳霖的几则通信。这些通信揭示出,在“双百”方针出台后,中国哲学界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放,唯心主义的宣传自由、唯心主义课程的设置和唯心主义含义的界定等问题,不仅在国内哲学界得到讨论,而且引起了一些国外哲学家的注意。从这些通信中可以看出,即使在意识形态对峙的国际环境下,哲学家之间的跨国交流还是可以取得一些共识的——例如,霍金对于陆定一所说的“百家争鸣”原则持认可的态度。霍金和潘梓年、金岳霖就不同哲学立场之间达成互相理解的可能性保持开放的态度。当然,双方在书信交流中存在一些隔阂.对于一些哲学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虽然有这些不足,但他们的通信开启了20世纪50年代中关哲学家之间的一个民间交流渠道,这对于促进世界范围内哲学的发展和世界和平是有贡献的。
简介:信息哲学的新近发展为人格同一性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信息性研究路径。在"柏拉图与战车问题"中,通过柏拉图著名的战车隐喻引入了一个特定问题,自我本质在其中被视为一种多行动者信息系统:是什么将自我保持为一个整全和一致的统一体?在"自我学及其两个分支"和"作为共时个性化的自我学"中,通过对自我理论的两个分支(一个关注作为实体之自我的个性化,另一个关注此种实体的认同)的描述,预设了一种信息进路,以辩护那种认为自我的个性化逻辑地先于其认同的观点,同时又表明此种个性化能在信息术语中得以展现。进而在"一种调和的假设:三膜模型"中,提供了一种自我的信息个性化理论,它建基于一体三分的模型上,且有助于解决战车问题。这一理论,在"作为自我之技术的信息通讯技术"中被用于展示信息通讯技术是如何可能被诠释为自我之技术的。在"实现的逻辑"中,通过对"实现"(亚里士多德的发现)概念的引入,支持了一种极为斯宾诺莎式的观点,即据其而言,以信息结构实在论的视角,自我被视为信息结构发展的最终阶段。最后的"结论:从自我学到自我生态学"。
简介:陈嘉映《说理》一书的主题是“说说理之理”,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说理”。“说理之理”有什么内涵,“说理之理”为什么值得论说,可以通过对西方哲学从reason(理性)经过rationalit、,(合理)到reasonableness(讲理)的思想演化过程的考察得到理解。把理性(reason)不仅理解为合理(rationality),而且理解为讲理(reasonableness).有助于克服当代哲学中理性独断主义和理性虚无主义的非此即彼。当代西方哲学家从不同角度论述的讲理(reasonableness),与梁漱溟先生进行中西比较时所说的中国文化的“理性”,很值得做一深入比较。
简介: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
简介:关于名称的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30多年。一种新的名称理论——社会历史的因果描述论(SHCD)基于下述语言观:语言是社会性的,约定俗成的和有生命的。SHCD由下面6个论题组成:(1)名称与对象的关系始于广义的初始命名仪式。(2)在关于名称的因果历史链条上,所传递的首先是并且主要是关于名称所指对象的描述性信息。(3)被一个语言共同体所认可的那些描述性信息的集合构成了名称的意义。(4)相对于认知者的实践需要,在作为名称意义的描述集合中可以排出某种优先序:某些描述比其他描述更占有中心地位。(5)名称都有所指,但名称的所指不一定都是物理个体,也包括抽象对象、虚构对象和内涵对象。(6)若考虑到说话者的意向、特定话语的背景条件以及相关的知识网络等因素,由名称的意义甚至是其一部分意义也可以确定名称的所指。SHCD简单回应了克里普克对描述论的那些批评以及其他一些逻辑疑难。SHCD与克里普克的名称理论的分歧和对立,实际上源自两者在语言观上更为根本的分歧和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