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及时、准确地确定企业当事人资格,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前提.但由于现行劳动法规对此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劳动仲裁工作实践中仲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至今仍被种种不同的选择标准所困扰,致使一些争议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受理和调处.其中比较常见的选择标准一是以法人资格为标准,即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才可以充当企业当事人;二是以招工权为标准,即由具有招工权和人事管理权的企业主管部门来充当企业当事人.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我国传统的劳动法研究与教学不无关系.本文拟对此作一粗浅分析.
简介:关于劳动能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劳动力的买与卖时,写道:“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能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笔者认为,根据研究的需要,有必要将劳动力和劳动能力看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加以区分.因此,笔者将劳动能力解释为“客观存在于人体内的,当人参加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或为社会提供服务性劳动时,人自身所能运用的体力与智力之和”.通常,劳动能力个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一、人是劳动能力的载体.因为人的劳动能力总是和有生命的人类个体结合在一起的.它不能脱离活的人体而独立存在.只有人方有可能具有劳动能力.
简介:下岗、失业人员,作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社会群体,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亦已成为推进企业改革中的头等大事。但如何提高这一群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减少社会在改革时期的振荡,特别是对他们心理变动状态的研究和对策,仍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一个人的心理素质、适应能力,是其观念更新、行为选择的前提和先导。大量事实也证明,能否及时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疏导,调整其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到下岗、失业人员能否正确面对现实、承受压力,直接影响到再就业工程的进程。根据我们对北京、上海、南京三城市的实际调查和有关资料分析,随着改革的深入,下岗、失业人员从1994--1997年,有逐渐递增的趋势。全国下岗人员1994年为200多万到1997年为1150万,约占职工总数的8%;失业1994年为476万,到1997年为590万,失业率为3.1%。北京1995年下岗为9.8万,1997年为19万;失业也由1万多增加到了3万多。上海1995年下岗20万左右,1997
简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将由过去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转移到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要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机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适应改革需求,从国有企业劳动体制这一大方面着手,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新型用工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之所谓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指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确定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