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背景:体育教育是良好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时期的体力活动水平不仅影响其身体素质、认知能力、社会交往和幸福感,也会对其青少年和成年阶段的锻炼习惯和身心健康产生重要影响。方法:对来自浙江省3个不同地区共3所幼儿园的12名幼儿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教师评价其自身对幼儿的锻炼指导自我效能,以及教师对幼儿体力活动参与的效果期待;另外,教师评价她们负责教学的223名幼儿与同龄同性别的幼儿相比,体力活动水平,与同龄人的社会交往,在自由时间的行为选择倾向,通过相关和回归分析评估这些因素对幼儿体力活动行为的影响。结果:男童的体力活动水平比女童高;社会交往越积极的幼儿,其体力活动水平越高;教师对幼儿的锻炼指导自我效能,以及教师对幼儿锻炼的效果期待越高,幼儿的体力活动水平越高;年龄、幼儿的行为选择倾向并不能预测幼儿的体力活动水平。结论:幼儿的性别、社会交往倾向、教师的锻炼指导自我效能和锻炼效果期待影响幼儿的体力活动行为,后续研究有必要进一步检验以上因素对幼儿体力活动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检验促进幼儿体力活动的策略。
简介:本文运用实验研究方法,对中国江西省28名专业武术运动员非赛季时的POMS基础积分和大负荷训练期间不同疲劳程度的POMS积分进行了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找出POMS-R与PRE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出运动训练中能有更加简便的评价指标和方便可行的运动员过度疲劳监测标准。结果显示:在大负荷训练期间,不论男女运动员,POMS总积分(T-POMS)比非赛季基础积分POMS’均明显升高,且出现程度不等的疲劳症状;训练负荷减量后T-POMS与自感疲劳指数(RPE)明显下降,且疲劳症状基本消失。这意味着POMS-R能反应运动性疲劳的程度,且能较好的区别有无过度疲劳,从而可作为预防过度疲劳发生的有效手段。根据RPE分级作为疲劳程度分类分析的结果,认为大负荷训练时当T-POMS比运动员非赛季基础积分升高程度少于35%时,可判断为轻中度生理疲劳;升高程度达到35%-55%时,可判断为较重的生理疲劳;而当升高程度超过55%时,则可考虑处于早期过度疲劳状态,本文旨在为相关部门及武术运动训练提供参考性建议。
简介:运用问卷调查法对我国部分省市幼儿教师入职前的室内体育活动组织能力、户外体育活动洞察能力等七项体育教育能力培养满意度进行调查。主要结论:幼儿教师体育教育语言表达能力培养中教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思维创新能力培养中教学方法得当,课程评价不足;自制玩教具、创编游戏的能力培养中课程设置合理,但教学方法及评价形式单一;良好的业务能力培养中教学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室内体育活动组织能力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方法与课程设置得当;户外体育活动中敏锐洞察力的培养重视实践,理论教学却显薄弱;幼儿远足活动领导能力及安全意识的培养缺乏理论指导,系统性不足。建议:树立教师教育一体化理念,建设专业特色;强化体育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并且转变专业培养机构的管理思路,提高学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