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珍贵的森林、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市民绿色家园,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山脉中具有城市“绿色肺叶”功能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城市绿地划定为建设管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1、2),对管制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管制区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调整。在新的规划公布施行前,原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各类规划,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内容,一律暂停实施。对除市规划行政主
简介: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愿望和要求,其更加完善的经济条款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