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展开了以模式转型为目标的“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公共教育”项目、“社区接触”项目、“媒体接触”项目等,使司法与公众能够充分接触,保证司法与民意能够互动,但又不危害到司法赖以生存的根基。鉴于共同面临的类似的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的“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能够对我国司法公开改革提供启示。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改革仍从属于传统模式,其在内容、途径、方式和速度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弊端。在我国未来的司法公开改革中,法院系统应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构建双层民意反馈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联动、提升司法危机公关能力和出台全国法院新媒体适用规则,以建立司法与公众的互信,实现我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宏观司法战略。
简介:因果关系是当前内幕交易侵权司法实践面临的突出难题,但相关理论均建立在对内幕交易错误定性的基础上,因而无法提供有效破解方案。内幕交易本质上是内幕人利用通过不公平机会获得的内幕信息,对其他不知情投资者实施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而非欺诈。这些不知情投资者均是出于对证券市场公平性和诚信性的信赖而参与其中的,如果其知道反向交易者中存在内幕人,必然不会作出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交易决策。因此,自内幕交易开始至信息公开期间内与内幕人从事反向交易的投资者均面临遭受内幕交易侵害的现实危险,故应推定其受损交易皆与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应将内幕人的赔偿总额限定在违法所得范围内,以达致补偿实际受害者损失与避免课以违法者过度责任的双重目标的平衡。
简介:毒品犯罪是万国公罪,而且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台湾虽自1933年即开始对毒品宣战,长期以来毒品犯罪再犯率仍高,近年更有使用年龄层下降趋势,特别青少年对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的使用。因使用毒品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暴力犯罪更是层出不穷,贩毒者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就非法所得洗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形象。因此,毒品犯罪已非单纯的无被害者犯罪,而是质变成为复杂的犯罪类型。"此祸不除,十年之后,不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岛内外现有对于毒品犯罪的实证研究多偏向对于施用成瘾者的戒治,或是如何进行预防的倡导。对于毒品查缉研究则以文献探讨居多,偶见以质性访谈进行研究,以量化进行研究者并不多见。毒品查缉素以通讯监察及行动搜证为主要方法,是故,法律对于通讯监察的授权(或限制),以及设备器材的良莠直接影响毒品查缉的成效,又资金是毒品犯罪的命脉,无论取得货源,或是出售毒品皆需仰赖现金,若无法实时查扣犯罪资金而奢望打击毒品犯罪之成效,几与缘木求鱼无异。本研究以自行设计问卷进行探索性研究,尝试发现"法务部调查局"调查官1是否会因个人变项的差异,而对通讯监察的限制、犯罪资金未能实时查扣,以及机关预算人力设备不足影响查缉毒品成效看法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