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式从立法上肯定了法律行为制度,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了专节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较为完善的概念体系。《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被称作"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合格的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适当的行为内容和合法的行为形式四个要件构成,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行为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平等独立主体自觉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大都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最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法学的发展上看,是从契约制
简介:一、引言在经历了惨烈的价格战和2004年中国汽车市场增速放缓后,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思考如何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中国汽车市场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中国的汽车市场在过去的4-5年中整体高速增长的同时,其消费者也逐步走向成熟,消费者的需求也变得复杂和多样化.一方面,消费者要求汽车除了要满足原本的产品功能需求外,他们还要求更高级的情感需求;另一方面,随着汽车的更新换代及家庭第二辆车的增加,个性化的需求开始产生.几乎所有的厂商都认识到,在这样一个需求驱动的市场,了解和把握消费者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将是经营成功的关键.因此,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注重对消费者需求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