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精神。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学习,笔者认为,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简介:为了更好地畅通人民和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长沙市人大代表喻国强律师开设了个人网站征集民意。喻国强表示,社会热点问题中人大代表缺位、群众有事找不到代表的问题时有发生,人大代表与民众脱节,在社会生活中缺位,致使人大制度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2013年4月26日新华网)。能不能经常性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考量着人大代表的职责操守和为民态度。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代表兼职制,代表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好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在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加重的时代背景下,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两者之间难免存在矛盾,发生冲突,经常性的联系群众有时成为两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