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修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简介:卢金宝律师93年在江西修水司法局工作,94年在江西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执业,95年初下海到广东中山市执业。99年底在中山市创办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现已具备了一定规模和实力
简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一直是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长期争论的焦点.2004年5月1日实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取消了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权,将事故的裁判权交由人民法院.此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合理,同时也更符合与国际司法接轨的大趋势.
简介:近年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泄漏和火灾事故,油品、液化气等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已达66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85万元。为了有效地预防液化石油气槽车泄漏、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经委和安全、劳动、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
简介:原告:刘有祥,男,66岁,河南省洛宁县农民。委托代理人:刘现民,原告之子。委托代理人:吕建国,湖南省衡阳市天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代表人:尚亚民,段长。委托代理人:马建国、吴政权,洛阳铁路分局干部。
简介:再审申请人: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北路车站大楼。负责人:易甫生,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蒋克元,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商检车间主任。再审申请人:南昌铁路局鹰潭站。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一村1号。负责人:张英东,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李孝亭,南昌铁路局鹰潭站货运室职工。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员人数不断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公安部交管局启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的“五进”活动息.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充分认识到,“五进”活动是党和政府从关心爱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所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简介:
简介:再审申请人: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莫谋亮,经理。委托代理人:詹克俭,广西铁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方当事人: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绍伦,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克,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干部。委托代理人:范李强,广东省茂名市恒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简介: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于今年4月,被湖北省公安厅授予“连续二十年安全无事故看守所”牌匾。1998年至2002年,连续五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看守所”;2000年,被湖北省人事厅、公安厅评为“湖北省公安系统优秀集体”;2001年,被武汉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后被武汉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所长彭树仁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简介: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本文通过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的学理分析和评述,重点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本文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简介:1999年开始,武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组织,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
简介:<正>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高潮,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文件的要求上来《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针对当前煤矿生
简介:乘客由于乘坐公交车而发生被他人伤害可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本案例撰写者对乘客与公共汽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客运纠纷的法律适用,公共汽车公司作为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责任作了分析。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本敬,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森山三郎,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涉外部部长。委托代理人:魏友宏,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
简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法研字[1992]第5号《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毒品罪能否适用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死者呼唤正义、为生者主持公道——记卢金宝律师代理的一宗非医疗事故赔偿案
关于“取消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权”的思考——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泄漏事故的通知
刘有祥诉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长沙铁路总公司郴州车务段铁路旅客运输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
宏隆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分局何家湾站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逾期货损索赔纠纷再审案
突出重点抓“宣传” 自我加压防“事故”——全省公安交警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特困企业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贵州省都匀汽车运输公司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的调查
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与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
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监所——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连续二十年安全无事故
王凯阳诉淮安市楚州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兼论民事证据的认定及自由裁量权
预防减少交通事故 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武义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之路越走越宽
忠诚——记自治区交通系统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吴忠市利通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吴尚忠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登封大冶镇西施村一矿“5.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公交客运中承运人责任界定及法律适用——梁夏诉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城市公交运输服务合同纠纷案
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的意见—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8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