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阳诉淮安市楚州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兼论民事证据的认定及自由裁量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本文通过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的学理分析和评述,重点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本文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判例与研究》 2005年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