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高校内部的权力被分解为行政与学术两个维度并由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分别享有和行使。传统美国主流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是行政主导模式。美国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通常由董事会和校长掌握。教授通过组建评议会集合行使决策学术领域事务的权力。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高校内部的权力结构由行政主导模式逐渐向学术权力方向迁移。美国高校纵向的系、院、校三级各自在横向上都是二元治理结构,在每一层级的治理结构中这两种权力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变化趋势。我国高校内部也存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区分,如何设定两者关系,有待进一步思考。
简介:<正>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引起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社会变革中,高等教育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角色分化,相应地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面临着重组和体制重建。与此同时,办学者(高等学校)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也发生着分化,内部领导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学术管理体制也面临着整合和重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伴随着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与内部管理体制不分,高等学校的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往往交织在一起,政治
简介: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严肃办案纪律,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简介:
简介:执行权规范运行须坚持执行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执行权规范运行须改革传统执行权运行模式,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集约执行,配合繁简分流,强化节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试行新型的执行权运行模式,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其良性运行,通过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干警业绩考核,规范干警执行行为,确保廉洁执行,依法主动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简介: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规范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对人民检察院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由不同业务部门负责承办作如下规定:
简介:在本轮司改过程中,A市检察机关始终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而确保检察官依法行权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主题。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两种,本文主要介绍A市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的实践探索。
简介:我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体系看似严密,但却存在不少问题,每种审查方式都有自身的缺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53条及其后续规定中行政机关内部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后审查程序具有重大的开创意义,是对完善我国现有规范性文件审查体系的一种有益尝试。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已经2009年7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运行机制分析——以美国高校为借鉴
权力整合与体制重建——社会变革中的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
保卫工作必须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领先——兼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执行权内部优化配置与规范化运行模式探析——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为样本
构建民主、规范、科学的运行机制-谈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核心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
专题四:检察权运行保障——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践探索——以四川省A市为样本
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内部事后审查程序——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53条及相关制度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