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风险之一.法律滞后与市场创新需求、观念异化与时代进步、制度缺失与责任分配之间的冲突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面临的现实困境.立足于刑法规范的本体分析,规范明确性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法风险的大小,我国刑法规范自身的模糊性和“刑法至上”、“刑法前置”、“刑罚万能”错误思维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本体动因,包括“刑外风险”向“刑内风险”的转移和“刑内风险”自身的加重.针对我国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中存在的误区,应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前提下,回归刑法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刑法人权保障的本我特色、罪刑法定的自我品性及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的超我表现,这也是我国法治经济协调发展在刑法方面的内生需求.
简介:引言在发表享誉世界的刑法学巨著《反思刑法》近40年后,乔治·弗莱彻教授又开始为获致普适性的刑法体系鼓与呼。新作《刑法的语法:美国、比较和国际研究》(TheGrammarofCriminalLaw:American,Comparative,And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本书'[1])首次明确表达了他寻求超越国界的普适性刑法体系的宏愿。本书是一部设计为三卷本的专著,2007年已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第一卷《基础研究》(Volumeone:Foundation),其他两卷尚在完成之中。'因为我感到(sense)这三卷将会是在这一领域里我的作品之巅峰(theculmination),因此我想利用这个场合回顾
简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于2005年1月11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程序更加灵活高效,规则更加透明开放,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充分体现了仲裁本质的特点。新规则刚一出台,就在仲裁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是一部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实质性突破的、现代化的仲裁规则。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则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及《批复》,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