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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优先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制度发端于罗马法,最初设立的优先有妻之嫁资返还优先和受监护人优先,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弱者,维护公平、正义。优先自在罗马法中确立以来,世界各国民法对其继受程度各不相同。法国和日本继

  • 标签: 财产保全 优先权 权利主体 社会公平 民事诉讼法
  • 简介:<正>受教育被认为是现代宪法所确立的一项最重要的公民基本权利,也是最能够体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一种实体性宪法权利。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很显然,现行宪法明确肯定了受教育受到宪法的保护。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

  • 标签: 教育权利 宪法解释 现行宪法 现代宪法 宪法权利 十六条
  • 简介:留置的物权属性较弱,其欠缺物的追及力并且没有能足以产生公信力的公示方法;作为一项担保物,其又不具备典型的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作为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定性是在物权法定原则基础上的进一步法定,但当事人的约定又可以排除留置的适用。留置具有留置和优先受偿的双重效力,不可等同于"留置的权利"。

  • 标签: 留置权 担保物权 留置的权利
  • 简介:期待相对于传统民事权利类型,从理论上可以说是一种处于取得物途中的新型权利。它活生生地存在于社会生活,当权利的取得在时间或效力上具有了不同的程度,就可能产生期待。为了保障期待利益不受减损并顺利转化成完整权利,法律赋予期待保障和防御的效力,可对抗相对人、任意第三人的妨害行为。期待因受到法律的完备保护而具有预先效力,获得权利取得的确定性和独立的可让与性。

  • 标签: 期待权 期待利益 物权
  • 简介: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的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纲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笔者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着作侵权责任加以分析.进而提出建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侵权责任的相关制度的立法建议。

  • 标签: 网络侵权 著作权 侵权责任
  • 简介:对著作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近年来随着侵犯著作案件的不断变化,对该类犯罪的法律适用出现了一定的冲突和问题。为此,文章以一个具体案件的审查批捕为出发点,对当前办理侵犯著作案件的基本做法、实践问题进行了粗浅分析。

  • 标签: 著作权 法律适用 罪名认定
  • 简介:夫妻离婚,女儿归前妻抚养,男方享有探视。但因这对离异夫妻积怨太深,对女儿丫丫的探视最后成为双方较量的“筹码”,两人的暗战如同上演“谍战剧”,并最终对簿公堂,伤人伤己……夫妻离婚,上演女儿“争夺战”丁毅是河南豫西某市人,1999年,他在一家公司跑销售时认识了胡可。时年21岁的胡可秀丽清纯,深深吸引着35岁的丁毅。虽然了解到丁毅比自己足足大了14岁,还有过一段婚史,但胡可觉得他高大英俊,性格成熟沉稳,颇有魅力,忍不住芳心暗许。

  • 标签: 夫妻离婚 探视权 纠纷 女儿 丁毅 争夺战
  • 简介:继承回复请求源自于罗马法中的继承诉,而继承诉属于对物之诉。源于继承诉()的继承回复请求非常类似于物上请求,而作为确保物人对物圆满支配状态作用的物上请求,与物共命运,只要物存在,它就不断产生,因而物上请求不应适用于消灭时效,它应与产生其之物一起为取得时效的客体。既然如此,继承回复请求亦不应受消灭时效的限制。在完善我国继承法时宜借鉴意大利、葡萄牙和我国澳门地区民法之立法例,规定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不因时效而消灭,但不影响有关取得时效的规则对每一占有物的适用。

  • 标签: 继承诉 继承回复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 取得时效
  • 简介:根据合同法的原理,合同发生转让后,债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可以享有与让与人在转让前所享有的同样的权利,这样,让与人在转让前享有的,用以对抗或否认债权人或债务人请求的理由和权利,受让人也同样享有。这就是合同转让中的抗辩问题。对此,《合同法》仅有两条定统的规定,而实践当中有关这一方面的问题将会非常复杂,本文主要针对法律规定的“空白点”,试图详细分析这一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探讨这些问题的法律适用。一、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债权人转让债权基本不受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只需要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即可,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可以认为,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合同即发

  • 标签: 新债务人 债权人 保证人的抗辩权 合同转让 受让人 《合同法》
  • 简介:担保制度是保障债务人清偿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制度是清偿不能的法律制度,二者都是围绕清偿能力而展开。别除权制度是连接担保制度与破产制度的桥梁。担保的发展对破产制度造成冲击,也促使了破产法的改革。一是限制别除权的法律基础,二是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担保暂停行使。其目的在于解决担保和破产的冲突,实现利益平衡。

  • 标签: 担保 破产 别除权
  • 简介:民事强制执行权属于司法权,具有司法审查权能、执行命令权能、执行保全权能、执行措施实施权能、执行裁判权能和执行统一管理权能。'执行难'之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对抗干扰、滥用权力的肆意干涉、被执行个体的公然对抗、强制执行立法严重滞后、资产管理不透明和政策限制及执行依据错误。'外国的民事强制执行90%以上由行政机关行使,都从法院分离出去,已经与法院无关'的观点,缺乏依据。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民商事裁判任务艰巨,因执行个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多,远比审判庭更需要高素质的法官。配置民事强制执行应坚持制衡原则、效率原则、精干原则和效益原则。在强化审执分离方面,建议严格划定民事强制执行的施范围、重新划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权责、完善执行实体裁判的实施模式、加速制定出台《民事强制执行法》和更新涉民事强制执行之陈旧观念。

  • 标签: 民事强制执行权 “执行难” 审执分离 执行措施 执行队伍
  • 简介: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公司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解决公司僵局问题,其中赋予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是最为常见的方法。

  • 标签: 公司僵局 司法救济 公司解散请求权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把公证规定为不动产物登记的前置程序。公证以其特有的职能和效力.使不动产物权变动顺利进行.把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我国物权法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一样.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近年来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居高不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动产登记程序中的实质审查环节存在严重缺陷.

  • 标签: 不动产物权登记 公证 不动产物权变动 大陆法系国家 不动产登记 前置程序
  • 简介:在矿业领域使用最多的“矿业”,是一个多变而不确定的权利体.矿业,是由明确矿产归属的物、可以开发的特许授权、实际开发的企业产权虚拟出来的“三面一体”的权利集合;在法律属性上,矿业多元化地表现为用益物、准物以及自物等;在法律制度上,矿业的公权属性与私权属性、流转之自由与限制、所属探矿与采矿等无不冲突.将各方面综合起来分析,便可以发现矿业却是虚无的、根本不存在的权利.根据国外经验和矿业的特点,应果断地撤销矿业,重构为矿产物、特许以及开发行为等矿业的权利体系,以此建立“三分列”的现代矿业制度.

  • 标签: 矿业 矿业权 物权 特许权
  • 简介:由于在新中国四十多年创民法运行中,一直将质归仓于抵押,所以,在担保法将债权确立为一种独立担保物后的短短两年,有关质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社会认知的心理基础和操作意识更显薄弱。作为动产质动态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债权人的权利效力表欢之一的转质虽在传统的大陆法系民法体系中已基本成熟,但在中国民法界却是理论上少有介绍,实务中更鲜为人知。基此,笔者拟对动产质中转质的立法取向及其操作适用的基本要件进行初步探讨,并期持法学界同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展开更深入的研究。所谓转质,是指在质押关系有效设定之后,质人根据法律规定以自己的责任或经出质人明示承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将出质人提供的质物

  • 标签: 承诺转质 转质权人 出质人 责任转质 动产质权 抵押权
  • 简介: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让民众成为监督体系的‘眼睛’”这种提法,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本文从公民的知情与政府的说明责任出发,首次提出公民的“怀疑”这一概念,试图为完善我国监督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 标签: 群众监督 知情权 “怀疑权” 监督制度 举证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 简介:法官:我是一家化工企业的股东,去年9月,我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该公司寄送了律师函,提出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要求,但公司以我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允许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我能否据此向法院起诉?

  • 标签: 公司利益 知情权 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 会计账簿
  • 简介: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日益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它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权利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公众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监督的行使。其基本构成是网友发布、获取、交流和传播信息,极易侵害到他人的隐私等人格,现实中也时常发生这样的案例。因此,合理规制引导"人肉搜索",保护公民的隐私,势在必行。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人肉搜索"的概念;第二部分从隐私理论出发,结合侵权现状,论证了"人肉搜索"中隐私保护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对"人肉搜索"中隐私的认定提出了几点建议;第四部分分别从人格请求和侵权请求的角度,介绍了"人肉搜索"中隐私私法保护途径;第五部分,从公法途径探讨"人肉搜索"中如何实现隐私的保护,主要对"人肉搜索"入罪论、网络实名制等观点的可行性做了分析,并建议完善电子证据规则。

  • 标签: 人肉搜索 隐私权 隐私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