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为社会各职能部门所关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法释[2006]1号,简称1号文)的出台,正是顺应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人员解决许多实务性的问题,如该文对未年人入几类常见案件的罪与非罪作了界定,对宣告缓刊、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等情形,都作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较95年9号文件一步确定了几个理念,着重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和退赔情况,为我国少年法的出台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简介:2008年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立以来,累计接纳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获得认可的同时,实践中也暴露出设立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与矫治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运营方式单一制约发展等问题。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在于我国少年司法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在于观护基地运营模式不系统、不规范,定位不明,社会支持不充分。以"帮教、感化、挽救"的方针为基准,从少年司法的独立视角出发,分析国际条约、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有着法律依据与现实需求。以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例,探析观护基地替代羁押措施、提供司法处理依据、预防再犯罪的功能,提出建立"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观护基地工作模式。
简介:高校暑期"三下乡"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在累进发展中已然成为独具特色的实践育人平台,是第二课堂建设中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指向。将暑期"三下乡"嵌入当前社会扶贫体系乃至乡村振兴战略,既能更好地"全程、全方位"培育作为第一个百年目标生力军和第二个百年目标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为全民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发挥实效作用、富有长效价值、边际作用广延的现实青春力量,也能在不断优化升级的乡实践中实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提升高校育人水平、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等多层聚合的弥散作用。以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对高校暑期"三下乡"活动及其嵌入社会扶贫体系乃至乡村振兴战略价值性意蕴的把握,才能更好地为其转化为现实性作用提供基础认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