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传统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风险度量方法在面临目前的大数据环境时评估效果极差,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的风险度量需求,因此需要在大数据背景下将网络信息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评价,保证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度量的有效性。影响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计算机网络信息传递中的病毒,网络安全漏洞等,一旦未做好正确的安全风险度量很容易产生安全问题,影响整个网络的信息传递与储存,D-S理论中的改进层次风险对构建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度量模型来说十分有帮助,可以为其提供决策支持,实现细化评估。因此本文根据D-S理论,设计了新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度量方法,来解决现有的网络安全问题。本文主要分析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度量研究。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享受到了互联网时代下带来的极大便利,也发现了互联网社会中极大的商机与发展前景。互联网能够让我们轻松、快速的获取大量信息,并进行跨越空间甚至是跨越时空的交流与互动。但是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是,随着大数据对个人需求的计算越来越精准;针对用户设备的推送越来越频繁,个人信息或者是说个人隐私权已经让渡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随着近年来个人信息被滥用的事件频频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例层出不穷,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保护已经迫在眉睫。本文通过研究互联网的便捷性对个人隐私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讨论了个人信息有意或无意地扩散和共享。以及个人隐私权利与商业或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商业利益与个人隐私的博弈。通过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为个人隐私保护提供一些思考。
简介:西班牙谷歌案所确立的“被遗忘权”代表了一种个人信息强化保护的趋势.个人信息中的隐私因素是强化保护个人信息最为重要的原因.“被遗忘权”与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均具有“保护个人信息”的内涵.前两者侧重保护的是个人信息的尊严性利益,后者侧重保护的是个人信息的经济性利益.“被遗忘权”的出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欧盟与美国在规制策略与法律制度方面作出不同的安排.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隐私权保护制度与个人信息权保护制度在保护网络个人信息方面均存在不足.以此为鉴,我国应突破民法上狭义人格权理论的限制,建立以“个人信息”为中心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自我规制手段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