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产,民法理论及立法大都否认给付者有返还请求权,但现今的审判实践及理论有限度地承认了给付者的返还请求权。对于受托者将财物据为己有的,能否成立刑法上的侵占罪,各国立法并没有特别规定,刑法理论及审判实践的多数观点持肯定说。对于民法上不得要求返还的不法原因给付财产,如果刑法上将侵占该财产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这会导致在民法上不值得保护的利益刑法又加以保护。在违法性问题上,是采取违法一元论还是违法相对论,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刑法、民法由于其任务、性质存在差异,保护的客体并非全然一致,民法注重的是对权利、利益的保护,而刑法更注重的是社会秩序的维持,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从本权说向占有说、从法律的财产说向经济的财产说的转变就说明了这一点。基于此,应当抛开民法对财产的保护,承认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的财产成立侵占罪。
简介:《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上程恩富和丁军的《苏联剧变主要原因的系统分析》一文,对苏联剧变原因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九评”槽臼,较之归因于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的“变质背叛论”,更客观一些,是一个进步。但应打破苏联剧变现实因素与历史因素关系问题上的折衷主义,更加勇敢地面对历史,更准确地把握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苏联的种种弊端大都是传统体制的结果。体制模式是苏联剧变的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契合点。程恩富、丁军文章也认为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三大主要原因是“基于高度集权和僵化的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和模式”之上的,但这与文章开头的论断相矛盾;文章在论题概括和资料运用等方面也存在不足。
简介:中国自清末以来,关于如何借鉴西方制度,是中体西用还是全盘西化.众说纷纭。时至今日,还有人讨论西方的政治制度能否移植的问题。这种观点需要重新审视。实际上,让每个人有尊严生活的民主政治制度,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培育这种制度的土壤。先秦中国不例外。之所以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主要是当时两地强者、掌权者追求政治利益的主观欲望与维护既得利益的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所致。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包括对被统治者的欺骗技巧是否高明以及是否采用斩草除根式的残暴镇压等。强者、掌权者的主观欲望与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决定了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不同的政治制度的结果。
简介:内政办发[2013]65号8月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时,在苏木乡镇工作的可以免试。在旗县工作的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30%即为合格;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在苏木乡镇工作的可以免试,在旗县工作的只考一个模块。对在农村牧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