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个企业要生存、发展,立于不败之地乃至创一流必须要有适合顾客需要即市场需要的产品.保险公司也是企业的一种,她也将遵守顾客至上,产品第一的原则进行经营.一个企业没有产品,一切管理将是无稽之谈产品是企业创造效益的基础,产品是企业的生命.我国自1979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人身保险事业发展迅速,起初是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后自1988年起多元化保险业开始.平安、天安、新华、泰康等纷纷在保险市场上崛起,各公司的核心产品一险种日新月异,公司与公司之间也不甘示弱,将他公司有吸引力的险种责任稍加改动推向市场,就连各公司的业务员,也将本公司的险种与他公司同类险种进行比较,在展业中拿出本公司的优势险种展业.确实一个好险种对业务员来说极为重要,一个顾客需要,价格合理的险种,业务员在展业中不需多费口舌就能承保下来.然而,在我国现行保险市场上险种的品种单一,几乎是固定的格式,养老中掺一些意外致残责任,或子女教育婚嫁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