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必须独立于经营管理活动决策过程之外,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定位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的单一机构向更高层次转变。但是,从目前总体的企业集团公司内审机构设置情况看,一般属于总经理主管,与其他业务部门并列位置,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独立性,但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而不能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后,现有的机构设置使内部审计对集团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及其他经营管理部门很难进行监督和评价,只审计控(参)股公司,部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本部审计缺乏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