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规范的公司制,这是现代企业普遍实行的管理方式。作为这种改革取向无疑是正确的,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由于我国实行渐进式的改革,以及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间比较短,决定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外部环境也不充分,特别是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建立起来也不过十多年的时间,资本市场无论从制度建设还是从法制建设都不完善,导致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扭曲行为,反过来又会给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这种因果式的恶性循环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可能会影响到我国市场化进程,那么微观市场主体不建立,就无从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资源配置不可能得到优化。
简介: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正式实施,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信托投资公司第五次清理整顿重新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有约50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重新登记工作,信托公司的经济实力、治理结构、经营方针、资产质量和专业人才队伍都进行了重大调整,信托公司的经营面貌焕然一新。随着信托业“一法二规”的出台,重新登记的各信托投资公司向社会推出了几十个集合信托产品,投资者反应十分热烈,被社会誉为“信托业的春天来临了”。信托业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
简介:加入WTO前台湾海峡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加入WTO后,两岸在农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更会成为新的热点。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源于经济上的互利互补。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发展,台湾农业在制度、体制和技术上表现出相对优势,但同时存在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而祖国大陆农业在结束了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之后,确立了以农户为主体的统分双层结构经营体制,农业向现代化的发展路程开始起步,在以现代技术对农业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加工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两岸农业在经济上的落差,是两岸农业可以互补需要互补的重要经济前提,而两岸经济主体同文同种本为一家人,又同样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这就为两岸农业通过合作与交流,进一步通过农产品贸易,由互补而达互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因此具有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