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吴大英教授和曹叠云先生在他们合写的《立法技术论纲》这一重要文章中呼吁开展对立法学的研究。这也意味着提倡在法律院系中开设立法学课程。本文旨在阐述这种呼吁的重要性。首先,我将讨论立法的历史,及其作为政府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的近期演变;其次,探讨立法学研究论著相对缺乏的原因;第三,这种学术论著缺乏的后果;第四,吴、曹文章对研究者的启示;最后是它对教育的启示。本文首先从历史——当然是欧洲历史——开始。这反映出我本人狭窄的教育背景。在中
简介:<正>1990年6月29日晚7时许,英国伦敦泰晤士河畔,灯火通明的国际海事组织大厅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或“议定书”)的54个缔约国、42个观察员国家和50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200多名代表经过十几个月的辛勤努力和艰苦谈判,终于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鼓掌通过了经修正的议
开展立法学研究 适应时代需求——兼评吴大英、曹叠云《立法技术论纲》
评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