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根据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以下
简介: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人质的安危来要挟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向该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虽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其目的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来要挟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以直接劫取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二、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构成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要求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产,由于被害人的财产不在身边,行为人不得不同意被害人通知其他人送来财产,也不得不与被害人一起等待财产的到来。这种行为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符合“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抢劫罪特征.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简介:公共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争议,在近年来的一些重大“舆情公案”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对“李国和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人们一直指陈“舆论干预司法”、“舆论审判”、“多数暴力”等弊害,但是舆论并未直接进入司法体系,而是通过输入政治运行系统并以法外“政治合法性”的路径和方式介入司法过程的。这种法外“政治合法性”的介入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公共舆论介入司法过程的特殊路径与不良后果,源于我国当下“政法化”的司法体制和长久以来形成的法学“意识形态”。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消除法外“政治合法性”的不良影响,实现公共舆论与司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