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二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住房的消费观念上也发生着巨大改变,对住房的居住性、舒适性、科学性有着更高的要求。使居住建筑由数量、粗放型向着质量、集约型方向发展;住房分配制由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分配;生活模式由生存型向文明型转变;住宅空间由经济适用型向小康型过渡。居住环境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空间环境,而为居住者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则是建筑师的工作目标和服务宗旨。居住环境分为居住内部环境和居住外部环境。笔者就居住内部环境设计谈几点浅见,供同行参考。 起居室面积20~25m2,应占据好朝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面宽与进深之比约为1.0∶1.1~1.
简介:“环境是生产力”,这是一个科学而又严谨的命题;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一命题不理解或理解不深。笔者这里结合自己工作中的一些认识和体会,谈谈对“环境是生产力”这一问题的粗浅看法,以企抛砖引玉。一、环境作为生产力的内涵构成要理解环境是生产力,首先要弄清“生产力”和”环境”这两个概念。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它由三个基本要素所构成: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环境从理论上讲是指作用于事物所有物质和力量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是指自然环境和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也就是我们说的市容环境。其次要看环境是否具备构成生产力的条件,即生产力要
简介:1.引言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实践模式,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走现代工业化道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先行。在循环经济建设中,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都在各自领域起着不同的作用.作出不同的贡献。这些作用和贡献以环境报告形式向社会公布,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进而促进大到经济社会、小到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政府部门和经济组织的内在需求。国家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已南单纯的经济效益指标扩展到环境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社会民众也要求行使经济组织对于所在区域影响的环境知情权等等,使环境报告制度的建立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德国、日本以及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社会的建设中,都不约而同的建立、推行环境报告制度,收到显著效果。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实践以及他国循环经济建设的经验都表明:环境报告制度是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循环经济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
简介:一、建立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必要性众所周知,环境侵权因其所独有的间接性、复杂性、广泛性、缓慢性等特征,致使环境纠纷的诉讼旷日持久;且又因其因果关系之证明,动辄牵涉高深科技知识和方法的综合运用。非一般常人所能了解,更非普通方法所能确定,从而使受害赔偿无法早日实现。而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论因囿于私法自治窠臼,未能圆满解决因诉讼拖延和因果关系证明烦累而造成受害赔偿缓不济急之难题。有鉴于此,有人提出,既然现代国家的目的在于积极地谋求人民的福利,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保障每个人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实际生活中能够享有实质的自由平等;那么对于环境侵权被害人的救济,国家亦应力谋解决。也就是说,在不违背私法自治基本精神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借助行政权力的作用,斡旋于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使被害人早日获得赔偿,从而解决因诉讼拖延的烦累致使受赔偿缓不济急之难题。这一主张因符合现代国家团体主义的思潮,而被普遍接受,并且形成了具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