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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刚刚修改通过的《立法》修正案关于授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规定极具争议。针对这诸多争议,文章首先从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两个方面论证该规定的合宪性,进而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确定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明确范围。这种立法权限范围是不合理的,因为实践中必将产生远超出立法事项外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已经纳入立法规划的法案搁置以及超范围的同级别政府规章的监督问题难以解决。消解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全国人大的单项立法放松对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限制。

  • 标签: 合宪性 设区的市 立法权限
  • 简介:将"性暴力"作为独立的家庭暴力行为类型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共识,也是不同学科的共识。现有准法律文件中承认"性暴力"是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应当总结该司法实践经验,将其上升至立法的层面。"性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权利束的侵犯,还是矫正绝对家庭自治的突破口,理应成为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因此,在反家庭暴力立法中应明确界定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并增加一款"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宣示公权力对家庭暴力介入的态度。

  • 标签: 家庭暴力 性暴力 家庭暴力概念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 简介:在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纠纷解决的时间跨度及被侵害物市价的变动不居,使得选择不同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损失额的基准时间,数额有别,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侵权责任》第19条规定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置此后至作出判决期间的价格变动于不顾,仅能使被侵权人回复至侵权行为发生前的"原有状态",并不能使其回复至如同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应有状态",有违侵权损害赔偿宗旨,亦与损失评估、司法实践不符,难以解决纠纷。就此,在被侵害物市价无明显波动时,可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反之,则需依填补损失、预防侵权理念确定公正的基准时间。

  • 标签: 财产损失 基准时间 侵权责任法
  • 简介: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其中民商单行基本齐备,粗略统计多达50余件,在此基础上如何以制定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私法体系,是当前最重大的研究课题。本文仅从民法典立法体例的选择及私法体系构建的角度加以论述,旨在促进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私法体系,使调整功能更加具有实效。

  • 标签: 单行法规 商法体系 民商合一 立法体例 民商分立 商事交易
  • 简介:传统的金融研究偏重于概念法学、注释法学和解释法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偏重于金融资产定价和金融市场均衡分析,两者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但在新的时空背景下,二者需要从割裂走向联姻,共同解决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结构性难题。对公司治理进行金融解释,有助于打破金融和金融学之间的学科壁垒,促进问题对象的系统关照,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调和,矫正价值失衡、研究失范的金融法学科制度,助推金融的自我反思与现代超越。

  • 标签: 公司治理 金融解释 金融法 金融学 科际整合
  • 简介:11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111个省(区、市)法学会联合主办,重庆市法学会承办,以“地方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为主题的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我省11位代表参会。

  • 标签: 泛珠三角 重庆市 论坛 合作 中国法学会 法治
  • 简介:"Wefeelourselvesleastfreewhenweknowthatrestraintsmayatanymomentbeplacedonanyofouractions,andyetwecannotanticipatetheserestraints…Knowngenerallaws.howeverbad,interferelesswithfreedomthandecisionsbasedonnopreviouslyknownrule."F.W.Maitland一、引言法律上的"犯罪"既是一个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的概念,也是一个以社会价值为支撑的问题。"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1]社会对犯罪的定义、国家对犯罪的反应,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现代

  • 标签: 犯罪化 联邦最高法院 FREEDOM 社会事实 interfere 刑事程序法
  • 简介:公安机关是逮捕制度的主要适用机关之一,而适用条件和证明标准是公安机关在适用逮捕制度时首要面临的两大问题。现行《刑事诉讼》在对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和相关证据规则进行重大调整的同时,对逮捕的适用条件进行了大幅修改。由于传统的办案思路、对刑事政策的曲解、旧有实体法理论的影响等原因,使公安机关在新《刑事诉讼》背景下的提请批捕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公安机关应当坚持法治信仰,树立程序意识,准确把握法条原意,构建科学的提请批捕证明体系,以保证对逮捕制度的合法准确适用。警法学界也应当适当改造传统实体法理论,使公安刑事办案走向法治导向的正途。

  • 标签: 逮捕 证明标准 适用条件
  • 简介:当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据说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作为一部私法大典,民法典的编纂无疑是我国法治建设中极其重要的一项社会工程。虽然就民法典编纂的社会条件而言,也许还未真正成就,但是法律本是一种调整社会的规范,是人们改造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因此,一部重要、科学的法律的制定或编纂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目的达成。也只有将民法典的精神和灵魂融入法制体系之中,我们的法制体系才是真正具有时代精神的法治体系,从而完成法制的华丽转身。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法制体系 同步调整 法典编纂 时代精神 法治体系
  • 简介:本书原型是李胜利的博士学位论文。我指导的经济专业博士生大都比较重视对美国的研究,除李胜利博士外,还有以美国罗斯福新政等为研究对象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我和我的博士生们为什么十分重视研究美国?因为我们在经济研究中,特别是在我二三十年探索和创立'国家调节说'经济法理论体系过程中,深切地认识到,在世界各国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和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他们在存在基本共性基础上分别呈现不同特性,分

  • 标签: 世界性影响 产生发展 代表李
  • 简介:本文以《侵权责任》第10条条文为中心,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出发,结合民法解释学相关方法,就诉讼实践所要解决之共同危险行为之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进行了梳理。笔者认为,应根据共同危险行为所涉不同归责原则识别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加害人不明不应作为客观构成要件,从法律上的事实推定制度的原理出发,应当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作为行为人的免责事由。

  • 标签: 立法目的 攻击防御方法 归责原则 法律上的事实推定
  • 简介:我国《合同》和德国《民法典》均规定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但实践中存在要约人排除拘束力的情况,本文对此排除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性质进行分析,建议将其界定为准要约,并对中德民法对要约撤销权的不同规定作出评价,探究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否采取德国有关要约形式拘束力的立法模式。

  • 标签: 排除拘束力 撤销权准要约意思表示
  • 简介:民事恶意诉讼具有诉权行使的表面特征,但却隐含着非正当的目的追求。由于诉权是公民权利救济和启动国家司法权的中介,民事恶意诉讼司法规制的正当性需要从公民诉权保障和限制之间的平衡中加以探寻。我国《民事诉讼》确立了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以串通型恶意诉讼规制为中心,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为辅助的规制恶意诉讼的制度体系,但恶意诉讼的界定、类型化以及审查程序等重要问题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针对现有制度之不足,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尚需要从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

  • 标签: 恶意诉讼 民事诉讼 司法规制
  • 简介:安全是相对的,不安全是绝对的。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国家安全问题,新的《国家安全》历经曲折终于于2015年7月公布实施。作为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其对当前国家安全领域的问题做出了诸多规制。但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应对当前和未来所有的国家安全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我国必须建立与"国安委"运作机制相适应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同时,按照"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要求,将维护国家安全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开展国家安全领域的各项事务。

  • 标签: 国安委 国家安全 法治
  • 简介: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是市场主体基本的经济权利和宪政基础,具体包括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产、供、销、人、财、物及其他权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市场主体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公权力对保障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在防止市场主体滥用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应防止公权力的扩张对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侵害。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结合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照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之'不禁止即可为'与政府干预'不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构建市场主体利益平衡机制。

  • 标签: 负面清单 市场主体 经营自主权 公权力
  • 简介:强制调解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命令,针对特定类型民事纠纷而言,启动调解不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从而使调解成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或裁判前置阶段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调解制度。与普通民事调解相比,强制调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前置性等特点。在把握强制调解内涵时,必须厘清强制调解与强迫调解的界限,正确认识强制调解与调解前置、调解的强制性因素之间的关系。新《民事诉讼》第122条增设的"先行调解"不属于强制调解的范畴,但却蕴含了诉前强制调解的基本雏形,为在适当时机拓展我国强制调解的类型奠定了基础。

  • 标签: 民事纠纷 强制调解 释义 先行调解
  • 简介:网络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属于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范畴,依托于其权利性质的主客观双重属性,国家必须同时对其负有尊重和保护的宪法义务。在现实中,上述国家义务的履行必须在消极尊重和积极保护之间获得均衡。着眼于网络表达自由的自身界限,国家可以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人格尊严等正当事由对其加以干预,但此种干预必须合乎形式及实质上的合宪性。就现阶段而言,制约我国网络表达自由良性发展最大的瓶颈在于国家立法以及执法干预的任意性。新近颁布的"释〔2013〕21号"司法解释,虽然具有形式上的合宪性,但在实质合宪性方面,这主要体现为其第2条第1及第3款,诚有进一步检讨之必要。

  • 标签: 网络表达自由 国家义务 比例原则 “法释〔2013〕21号” 合宪性
  • 简介:我国是目前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第三服务贸易大国。国际贸易必然需要用某种货币进行支付结算,在现有各主权货币中,选择用人民币对我国来讲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取得发行收入,还可以减少我国的汇率风险和外贸交易成本,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政治活动中的地位,使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具有同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影响力,使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不断向着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不仅涉及国际,更重要的是需要对我国的相关国内进行修改和完善。本笔谈的核心就是讨论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国际中关于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与争端解决的基本规则,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应该对我国现行的现金法规、支付结算法规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应该构建哪些人民币国际化的纠纷解决制度,应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监管制度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等。围绕着这些人民币国际化的核心法律问题,我们在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国际视角下的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研究"的过程中,将相关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整理并提供给读者,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人民币国际化法律问题的研究,并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 标签: 人民币国际化 法律问题 国际法 货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人民币跨境流通
  • 简介:受托人分别管理义务的内涵应包括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以及不同信托的信托财产相分离和将信托财产进行标示两方面内容。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已能实现信托公示的目的,信托不必另行规定信托公示制度。对受托人的此项义务能否以信托文件予以排除,应区分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和受托人将不同信托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而论。对受托人违反此项义务的损失赔偿责任,宜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托人违反此项义务获得利益的,委托人或受益人应有权请求将其归入信托财产。若受托人未对信托财产进行标示,委托人或受益人应有权要求其履行标示义务,但不得以该财产为信托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

  • 标签: 信托 受托人 分别管理义务
  • 简介: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彻底实现证券无纸化,投资者手中不再持有实物证券,而是通过电子登记账户实现相关的证券权利。股票、公司债券等资本证券无纸化后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了疑问,法律也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同时,《证券》对于无纸化证券权利归属的标志、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证券》能否对无纸化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作出回应,值得期待。本文通过考察无纸化证券持有模式,明确投资者对电子账户记录享有财产权,肯定了无纸化证券可以发生善意取得,并结合国际公约和国外成功立法经验,对我国无纸化证券善意取得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 标签: 无纸化证券 证券账户记录 善意取得 《证券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