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歌案"是近期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审判的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其庭审过程展现了实质化庭审程序的基本特征,包括统摄全程的争点与证据整理程序、针对性极强的证据调查程序、独具特色的人证调查程序和焦点集中的辩论程序等。以日本刑事庭审程序改革的经验为参照,我国庭审实质化改革应着力于建构争点与证据整理程序(庭前会议制度与开场陈述程序相结合)、完善证据调查申请程序和人证调查程序、调整法庭辩论程序、取消最后陈述程序,从而使刑事庭审程序各环节前后呼应,始终紧紧围绕控辩争点进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庭审具有更强针对性、具有更高的效率。
简介:如何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系统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的动力机制,不仅有助于从学理层面解决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实践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社区理论研究不足、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也有助于反思性审视新型城镇化社区运行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和制度性冲突。笔者基于豫北地区的实证调查,从"村庄大转型"的村庄内驱力、"人地挂钩"的政策外驱力以及"情感治理"的实践驱动力三个维度,阐述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动力体系及其运作机制,并系统考察其秩序整合过程中的制度障碍和实践困境,从而在学理层面反思乡村振兴背景下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当代转向。
简介:针对城市化这一宏大社会流动过程,本文建构'区域性社会阶层结构'作为分析工具,分析了当前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实践及其特征。研究主要有以下发现:首先,农民家庭有标准的城市化和为之奋斗的过程具有跻身'三重中间位置'的阶层实践意涵;其次,农民的就近半城市化状态具有双重阶层属性,即处在该状态中的农民家庭虽然具有'三重中间位置'的阶层特征,但同时也并未脱离'底层农村有产者'的阶层位置;再次,大部分农民维持就近半城市化状态是为了避免沦为高度风险化的城市底层无产者;最后,在跻身'三重中间位置'的主体中,非精英农民家庭占有很大比例。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进一步认为,目前农村社会结构留给底层的上升空间仍然存在且并不狭窄,这也是我国能在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维系社会总体稳定的重要根源。
简介:“社会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以“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鹄的,以“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为导向,形成了具有创新意义、法理精神、实践导向的理论创见。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为坐标,展现为从“国家”到“社会”、从“管理”到“治理”、从“一治”到“多治”、从“传统”到“现代”、从“无法之治”到“良法善治”的多维度转型升级,表达为“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多角度法理命题,勾勒出“枫桥经验”、“智慧城市”、“互联网治理”等多向度实践图景。研讨会描绘出大家之范、理论之盛、思想之境,更流露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法理”与“政理”的交融之韵。
简介:培育具有全球辐射力、影响力和控制力的大湾区,是新时代我国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从既有的世界三大湾区的发展看,湾区具有国际贸易的枢纽区;国际产业分工的支撑平台和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控制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区和高度发达的国际化大都市群等四大功能。对标国际大湾区,现阶段长三角浙、苏等省提出的环杭州大湾区、杭州湾区、浙江大湾区、扬子江城市群等应属于长三角局地湾区。要在长三角构建世界级的大湾区,必须以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动力,依托长三角大都市群,以局地湾区建设为突破口和中间过程,规划、构建包括上海都市圈、江苏扬子江城市群和浙江大湾区在内的长三角大湾区。在实施路径上,应以"实践创新,顶层设计,分区推动,同域整合"的方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推进长三角大湾区的规划和建设。
简介:1月24日,全国移民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展示中国风范、中国形象的靓丽“国门名片”新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奋力开创新时代移民管理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简介:在"组组通"项目框架下以村组为考察对象,以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为例,考察了法治化治理视野中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产生的效用及面临的困境,就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有明显的治理效用,契合了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节约了制度成本,规制了精准扶贫的识别和推进,为解决扶贫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提供了行政裁决依据,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正当性事由。但地方规范性文件治理效果在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之间具有明显拉大贫富差距的效应,对未纳入村组的影响尤甚,产生了所谓"争当贫困村组"现象,精准扶贫陷入教条主义倾向,扶贫的公平性、精准性与预期目的相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扶贫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亟需探索精准扶贫法治化治理难题的破解之道。
简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四次修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同发展阶段有机组成部分,有其内在的逻辑性。试行《条例》是管党治党法制建设的初创成果;第二次修订是巩固管党治党规范的调整与补充;第三次修订是对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进行的优化与重构;第四次修订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实践性、持续性的根本宗旨。《条例》的修订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现实、实现自我革命的体现,是新时代对党的建设深度反思的成果体现,是依法治国理论创新不断成熟、纪法关系不断贯通的具体体现,将为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实现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