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的效能取决于其法律设置是否契合于自身的法律目标。自诞生至数次修订,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目标一直是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在法律模式设置上,该大气法承继了传统的不法惩罚模式。然而,在大气法律关系中,政府与个人容易以“惩罚不法”交易“非法行为”;并且,即使所有个体都守法行为,依然不一定能实现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结果。因此,不法惩罚模式并不适合大气法,应当以更为合适的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进行代替。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是赋予地方政府以具体的大气环境目标,而将个体行为的规则设置与具体调控交由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消灭了义务人与执法者“交易”的空间,在个体行为调控上更为有效与科学,并且在现有的环境法律设置中已有雏形。所以,应当从大气法的法律理念、法律设置与政府责任等多方面贯彻环境质量目标模式。
简介:近年来,由于不合理的防治措施,黄纹竹斑蛾已成为危害毛竹叶片的主要害虫。为探索有效控制黄纹竹斑蛾危害的无公害防治措施,试验研究了不同浓度的6种植物源杀虫剂:0.5%藜芦碱可溶性液、1%苦皮藤素可溶液、4%鱼藤酮乳油、1.5%苦参碱可溶液、1.2%烟碱·苦参碱可溶液和1.1%苦参碱粉剂对黄纹竹斑蛾幼虫的防治效果,其中前5种药剂采用喷烟技术施药,后一种药剂采用喷粉技术施药。结果表明:施药后3d,6种药剂的防治效果均达90%以上;0.5%藜芦碱可溶性液、1%苦皮藤素可溶液和4%鱼藤酮乳油的田间最佳用药浓度是原药与0号柴油容积比为1:40,用药量为1200mL/hm^2;1.5%苦参碱可溶液、1.2%烟碱·苦参碱可溶液田间最佳用药浓度是原药与0号柴油容积比为1:9,用药量为800mL/hm^2;1.1%苦参碱粉剂田间最佳用药量为22.5kg/hm^2。上述6种植物源杀虫剂均可作为无公害防治黄纹竹斑蛾幼虫的药剂,在黄纹竹斑蛾幼虫危害时施用。
简介:作为农林学与医学的交叉学科,园艺疗法被证明对儿童孤独症干预效果显著,且无副作用。西方发达国家对园艺治疗关注广泛,已形成相对完善的治疗规范及体系。国内相关实验及临床报道少,且主要集中于对康复花园的设计规划进行探讨,对园艺疗法的其他形式鲜有关注、研究范围狭隘;对园艺疗法的康复机制多集中于心理学及园林设计层面的讨论。值得一提的是,森林疗法在国内研究极少,且常常被纳入环境卫生学科,但从其治疗手段及起效机制来看,应属于广义园艺疗法的范畴,因此也被本文纳入讨论。通过分析园艺疗法的多样形式、多种机制,旨在推动国内儿童孤独症园艺治疗的研究开展,并为临床应用提供更完备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