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抓住了我国改革和发展中最核心、最关键、最突出的问题。在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过去多年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的情况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非凡的战略眼光,总揽全局,把握机遇,科学地运用邓小平理论来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面总结过去20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总体部署,不失时机地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定,意义重大,影响广泛而深远。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决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下面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际,谈几点初步认识。
简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1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内国有破产企业及市级统筹区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提取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415元(人均不低于24055元),退休人员人均寿命以2000年主城六区人均预期寿命77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