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重要。街头鳞次栉比的外国语学校,厨师裁剪技校,电脑、美术培训班等等即是很好的例证。这类成人学校及一些职业技术教育统属社会力量办学。按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应依法纳税。但也应看到,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一是社会力量办学均具有民办非企业的性质;第二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社会力量办学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级教委。笔者认为,实行教委源泉控管,代收代缴正是这样一条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征管效率的“捷径”。具体设想如下图:图示说明:1、教委作为代收代缴单位,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并在指定银行开设代缴税款专用账户。2、教委及其所属社会力量办学
简介: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了未来五年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在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里面特别指出要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信用管理,包括: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通过以上措施,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