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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大理院一种主要而又特殊的民事法源,其名称、内容性质是揭示该法源特殊性的基础关键。深入研究发现,其在当时无专门确定的名称,综合考量相关因素,"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为其最允当之名称;其内容范围,亦非统一明确,须通过司法机关的适用才能确定;其性质,不能简单地论定为制定法,它是在民初特殊的法制条件下,一种须通过司法进行确认的制定法。"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名称、内容性质呈现出不确定性,是由其特殊的来源当时的政治大环境造成的。这一法源所关涉的不仅是立法问题,还是司法问题。

  • 标签: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名称 内容 性质 大理院
  • 简介:自远古到西周时期为中国法制起源时期。这一时期的法制秩序,虽为后世中国法制秩序肇定了雏形,但不无原朴、草创、蛮昧、多禁忌的早期特质。这一时期的中国法制秩序的基本旨趣与特征,可以概括为彰显天命天法、追求天人沟通,重视血缘纽带、注重敦睦亲族,注重庶人参政、忆恋原始民主,强调顺俗为治、注重礼法习惯,以政治法律为兵戎之延伸等五个方面。进一步阐析中华法制与秩序的早期特质,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民族个性或民族精神的认知。

  • 标签: 天法天罚 敦睦亲族 庶人参政 兵刑合一
  • 简介: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农地使用权基地使用权制度中存在的忽视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从法律制度的创新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本因素之一这一命题出发,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原理,对影响我国农地使用权基地使用权制度效率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构建有效率的农地使用权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具体思路措施。

  • 标签: 农地使用权 基地使用权 效率分析
  • 简介:<正>现在东西方都承认对两种不同意识形态的法律制度进行客观的比较是可能的。著名的社会主义比较法学家萨博指出,应区分法律制度的基于根本意识形态价值的一般目的司法层次上的当前直接目的,后者的相同性使比较成为可能。我们正是拟就中美两国反映“司法层次上当前直接目的”的观念制度作一比较,以图通过比较,实现对自己的真正认同,或者还

  • 标签: 刑事司法 法律制度 中美两国 意识形态 价值观 比较法学
  • 简介:沉默权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奉行的一项旨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尽管加入了有关的国际条约,但尚未在法律上将其正式加以确定。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不仅是必需的,而且也是可行的。(一)是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三)可以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维护司法结构的平衡。(四)实行沉默权制度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五)我国

  • 标签: 沉默权 刑事司法 刑讯逼供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 简介:<正>建立完善我国军事法体系涉及到国防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许多工作,进行长期艰苦的努力。建立完善我国军事法体系主要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制定一个科学的立法规划。长期以来,在我军编制内由于没有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全军的立法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致使立法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盲目性、立法程序不严、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科学论证,制法质量不高,这种情况给立法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是明显的;立法工作重点不突出、不能致力于制定那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法律文件,致使军事

  • 标签: 军事法 立法工作 普通立法 立法规划 法律规范 国防和军队建设
  • 简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要性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实施的职权,具有深刻的制度基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证宪法实施中最重要的两项任务是维护法制统一,监督纠正发生在地方的各种违宪行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宪法实施的工作中,应当特别注意看重地方党委的领导支持,保持与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并努力做到事前、事中监督,避免事后监督。

  • 标签: 保证宪法实施 监督宪法实施 法制统一 直接违宪
  • 简介:作者认为,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过程中,目前的法院体制及其司法权运行机制必须进行适应性的变革。一方面法院应当以公平的法律价值观为基点,改变刑事、民事、经济及行政审判中司法权运行的陈旧观念滞后机制,另一方面法院应当从受案、审案、举证责任执行等环节上进行一次深层次的自我变革与自我完善,从而提高司法权运行效率。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对法院司法权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关系到法院能否运用司法权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的重大问题。

  • 标签: 司法权 公平与效率 法院体制 行政权 场经济 诉讼程序
  • 简介:个人从事隐名投资活动的税收待遇涉及对出资行为的流转税处理所得收益的所得税处理。虽然现行税法尚未明确规定其税收待遇,但是实践中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来解释适用税法相关规范,确定隐名投资活动中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并据此确定相应的税收待遇。

  • 标签: 隐名投资 税收法定 实质课税
  • 简介:在我国加入WTO之际,我们不但要了解学习世界各国的法律,同时,必须让世界知晓中国的法律,以便于中国人同我国有关部门、公司、企业等进行政治、经济贸易交流交往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然而,由于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固有的词汇句子结构的独特性,例如:具有特定内涵、适用对象范围的法律术语;一个词语包含着并列同义的内涵:“的”字结构以及状语的位置等等,使中国法律翻译成英语不同于其他文体。如何将我国法律翻译成既符合一般翻译规律原则,又能准确无误地充分表述中国法律的精神,并且符合法律文体风格,是现代法律英语翻译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 标签: 中国 词汇 句子结构 英语 翻译 法律语言
  • 简介:我国的司法改革在精英话语的主导下,忽视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诉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呈现递减趋势及与之相对应的信访数量大幅攀升从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由于没有考虑到中国国民的现实承受力司法的基本条件,导致审判方式改革后的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为民所用。司法改革的理论实践必须加强实证研究,充分考虑国情,在中央的整体规划下合法进行,并且应该在判断改革目标、评价改革成果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人民的意志。

  • 标签: 精英话语 民众诉求 司法改革
  • 简介:辩护词是目前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制作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刑事案件的辩护效果。本文以辩护词序言语言的艺术性技巧性为切入点,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这一问题。

  • 标签: 辩护词 序言 语言 艺术性 技巧性
  • 简介:论刑法介入证券市场管理的必要性深度杨春洗,王新一、刑法介入证券市场管理的必要性证券市场是伴随社会化大生产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必然出现的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证券重新进入经济领域,发行各类有价证券已成为政府或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

  • 标签: 证券市场管理 证券犯罪 证券行 刑法 必要性和 犯罪行为
  • 简介:<正>在第二审法庭上,检察长或者检察员的身分任务是什么?这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是以公诉人身分出席二审法庭,任务是支持公诉对法庭在审判过程中是否违法实行监督;另一种意见认为是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的身分出席第二审法庭,任务不再是支持公诉,而是实行审判监督。

  • 标签: 第二审法庭 检察员 审判监督 检察长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 简介:本文选择中国近代有关住宅不可侵犯权的宪法刑法变迁作为考察对象,希望通过对近代以来住宅不可侵犯权理念实践的重述,澄清有关问题,以此更加准确地认识近代法制史。

  • 标签: 近代中国 住宅不可侵犯权
  • 简介: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用小时行政审判依据,又称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的标准尺度。换言之,指衡量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中“法”的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注:本...

  • 标签: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审判 行政诉讼法 司法审查权 法律效力 行政执法人员
  • 简介:<正>在中国律师队伍中,兼职律师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政法院校的教师,大多作为兼职律师从事律师业务,这就为中国法律家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机会。我们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就是一家院校兼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共有律师81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的律师54人。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司法部批准,还建立了全国首家民间性质的物证技术鉴定中心。这个中心作出各种司法鉴定,全国各级司法机关都认可其效力。这两个法律服务机构,使法律家有用武之地,并在实践中检验法律理论,培育法律人才,成为教学科研联系实际的基地。总结我们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服务;

  • 标签: 律师业务 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法律服务 中国法律 中国人民大学
  • 简介:“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