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大地震引发的日本核危机凸显了风险问题的重要性。马克思对经济风险问题有系统的研究,他认为,资本在形态转化中会遭受风险;风险落到资本家头上,只因为他篡夺了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通过联合使自己免遭风险。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推进了马克思主义风险思想中国化。对于政治风险,它主张经济风险不仅是经济问题,还会影响政治稳定;防范政治风险的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对于文化风险,它认为全球化趋势是当代文化风险的重要根源,因而先进文化引领下的文化软实力建设是防范文化风险的基本措施。总结经验教训,马克思主义者在面对风险问题时必须树立自身的理论自信,同时确立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风险思想中国化中的主体地位,从整体上推进马克思主义风险思想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
简介: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性质认定曾是公安机关启动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司法程序的前置条件。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弊端开始显现,而国家政策对民间资本向金融业渗透的鼓励,对在普惠金融旗帜下进行的各种金融创新试错的宽容,使得缺乏有效金融监管下的各类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逐渐凸显,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创建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非法集资成立了处置办公室,使各级政府逐渐取代金融监管部门成为对非法集.资案件认定、查处和后续处置的实际主导者,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逐渐被边缘化。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涉及立法、司法、经济金融政策和社会稳定诸问题,而以维稳为目标、追求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成效评价,使公安机关不合适地承担了应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责令退赔、追缴财产等执行工作。应反思非法集资犯罪规制的目标所在,并据此修订法律和进行司法纠偏,同时,应审慎考量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角色定位与权限赋予。
简介:在基层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民间习惯和国家法律的矛盾是传统中国很多朝代的法官必须面临的难题,他们常常要解决这对矛盾,以实现裁判合法性与公信力的统一。他们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的取得与儒家学说的解释力、社会规则的认识、国家—法官—社会之间意识形态的同一性以及法官的考绩压力等因素有相当的关联。当代中国法官也面临民间习惯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矛盾,但是他们却有着与传统中国法官大不相同的现实困难,包括国家—法官—社会三者之间意识形态的非同一性、法官知识体系构建的非本土性、司法目的的非现实性以及司法活动的非社会性等四个主要方面。这些困难的解决将是中国司法达致和谐的真正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