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民间习惯是独立于国家意志和国家制定法之外的,是特定民族区域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成员之间亲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和财产分配的多少结合起来,使得民间继承习惯同时具备了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
简介:地方美术课程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两个部分。自然资源主要指自然生成或生长的石头、泥巴、自然景观、竹木、鸟兽等。瓜果蔬菜、牲畜家禽虽然需要种植和养育,但因其遵循着自然生长的规律,有着自己的生命轨迹,所以我们也将其列入自然资源之中。由于自然资源几乎没有人化的因素,即便有也不至于改变其生命轨迹,因此本文不拟讨论,而将主要精力放在地方美术课程资源中的文化资源部分。地方的文化资源,实际上主要指地方的民间文化,其中包含民间艺术和民间美术。因此,所谓地方美术课程资源转化为包括民间艺术和民间美术在内的民间文化,并着重讨论其中的民间美术作为资源在美术教学中的运用。
简介:中国现行的制定法体系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确定习惯的法源地位,所以人民法院适用民间习惯的合法性不是很充分。一方面不承认习惯为法律,另一方面又用其判案,这是典型的"奥斯丁困境"。从规范分析的角度来看,习惯导入司法的依据仅存在于法官的审判权中。中国法官在个案中识别和适用习惯是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地方法院的审判委员会针对习惯的司法适用问题发布指导意见是中国司法惯常做法,这是一种司法习惯。法官根据指导意见识别和适用习惯,实际上是通过司法习惯给民间习惯打上法律的印记。由最高法院发布习惯的识别标准,而由基层法院识别习惯规则,这种分工可以在根本上摆脱"奥斯丁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