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清慈善组织主要有官办、民办两种类型。其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付,官员、乡绅和商人的捐献,田产与屋产的租赁,银款存典生息,分摊集资,行业抽提,等等。慈善机构的管理模式有董事制、半董事制、轮值制、委任制四种;救助管理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救济对象从本籍居民到流民、救助内容从分散到整合、救助对象筛选、在监督制度方面更加严格。明清慈善机构的发展出现了新变化:一是救助理念发生了变化,二是在清代组织出现了联合和协作,三是教养并重,四是慈善家群体出现;明清慈善组织发展进程呈现先官办再到民办,民办再到官办的一个波浪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