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中国古代的法律渊源成为法律史学界集中关注的学术问题。然而,学界的大部分论述都集中于明清时代,对秦汉时代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在秦汉时代,虽然朝廷意识形态经历了从法家、黄老到儒家的转变,但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都在不同程度上指明,律令治国作为一种基本统治手段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与之相应,律令断罪很可能是秦汉时代审判的基本样态,而儒家思想所阐发的则只是一种政治理想。所谓"王霸道杂之"或"以儒术缘饰吏治"正可从这一点获得证明。
简介:虚假诉讼是虚构事实或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以获得他人财产或实现其他不法利益的行为。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元发展,虚假诉讼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日益猖獗,其社会危害之大不言而喻,因而应具有可罚性。由于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虚假诉讼罪,不仅导致了审判结果的不统一,而且引起了理论界对虚假诉讼行为定性的争论,因此刑法应增设“虚假诉讼罪”以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至此,刑法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罪问题首先引发出罪与非罪的区别,并牵扯出诉讼诈骗罪的情节问题和诉讼诈骗罪与“滥用诉权”等概念的差异。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罪不仅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共犯形态、罪数形态和阶段形态问题,而且存在着较为复杂的结果加重犯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本着诉讼诈骗犯罪的事实真相,立于惩罚和预防的“双重正义”或保障人权与保护社会的“价值双赢”,恰当运用刑法理论予以把握和解决。
简介:其中损害债权罪是多部刑法都予以规定的主要侵害债权 的犯罪,通过对中外的一些刑法关于损害债权罪的规定 的比较,二、中外刑法中关于损害债权罪的法律规定法国刑法典第314-7条规定
简介:只是规定财物是一般侵占罪的对象,遗忘物才能成为特殊侵占罪的对象,有形有体物是可以成为一般侵占罪的对象
简介:<正>一、增设劫持航空器罪的意义1992年12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作了补充,增设了劫持航空器罪。通过这一补充,根据法律,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将受到严惩。由此可见,《决定》是严厉打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保护旅客的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航空运
简介:污染环境罪只能是过失犯罪,它包括过失危险犯和过失结果犯两种形式。污染环境行为是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的充分条件。污染环境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故意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过失行为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行为的,不构成犯罪。
简介:什么是赃罪?晋代律学家张斐最早给“赃”下了定义;“货财之利谓之赃”。其言简约而概念明确,意思是以非法手段获得货财之利的叫“赃”。唐、宋、元、明、清历代刑书均有“以赃致罪”的说法。“监守自盗之赃”、“彼此俱罪之赃”、“取与不和之赃”等等写诸律文,见诸判案。元季曾把官吏贪赃之罪专称“赃罪”。
简介:婚内能否构成强奸罪,是我国有关人员近来极为关注的问题。我国黑龙江、甘肃等地审理并判决了几起婚内强奸案,拉开了司法实践中认定婚内强奸罪的序幕,如果可以构成又需要哪些特殊要件等等,是我国目前司法理论实践有待
简介: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其在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多方面都做出相应调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原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五款,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变化可能令我们许多公安民
简介:危害国际航空罪是一类严重的国际犯罪,它是有关破坏国际航空秩序、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犯罪的总称,包括劫持航空器罪、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和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罪三种具体罪名。此文从危害国际航空罪的法源、危害国际航空罪的分类、危害国际航空罪的惩治原则、危害国际航空罪与我国新刑法四个角度对此类犯罪进行了研究,并就我国新刑法对惩治国际犯罪的完善和不足作了简要评价
简介:性贿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收受贿赂主要是职务犯罪,其本质上就是“出卖公权,获取私利”,是一种以权谋私行为,只是私利不在于钱物,而是追求性的刺激,收获性生活的感官享受。
简介:我国新刑法第201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简介:养宠物之风自古有之。宋代苏东坡在《江城子·密州出猎》中写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黄者,黄狗也;而苍,就是苍鹰。虽然时代不断变迁,但人类希望与动物亲近,从中找到安慰与寄托的心理却基本相似。忙碌的现代社会,人们养个宠物调整一下生活节奏,寄托一下感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明知、应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当宠物养,则极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简介:经济自由与安全的矛盾孕育了刑事法律的嬗变和更替,骗购外汇行为的非犯罪化与犯罪化随着这一矛盾的冲突而逐渐展开.自将骗购外汇行为犯罪化伊始,如何认定本罪便成为理论探讨的题中之义.之前的法律效力如何,司法实践中怎样把握法律适用的标准遂成为理论探讨的归宿.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偷税犯罪问题也日趋突出,为此,强化税收征管,打击涉税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简介:从编发短信"诽谤"县领导被判有罪,发展到报道诽谤案的记者也被以诽谤罪立案侦查,这不仅仅是一个罪与非罪的判断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同样要遵守程序法,司法机关不能轻易将涉嫌诽谤的自诉案件转换为公诉程序启动。对进行负面报道的记者,以诽谤罪立案值得高度警惕。开这样的先例,已经危害到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乃至国民普遍的民主权利。避免权力造罪必须重新反思官员的"官"意识,归根到底是要进一步强化官员的公仆观,尤其是对滥用公权力者,如果尚未构成犯罪,也应令其承担相应的其他不利后果。
简介:
简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资金信贷业务,以将资金贷出营利为目的,擅自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或者合法设立的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吸收存款,破坏存贷款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商业银行设立的准入制度,主体既包括普通主体也包括合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本罪以将所吸收的存款用于贷出营利目的为要件,实施直接融资行为不构成本罪。
简介:<正>为了有效地同毒品犯罪作斗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法律中将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1985年我国加入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在这两个国际公约中,要求缔约国应当将非法持有毒品与贩卖、制造、运输、过境寄发、输入与输出毒品等行为一并作为犯罪惩罚,而且“尤应科以徒刑或其他褫夺自由的刑罚”。全
秦汉时代的律令断罪
虚假诉讼行为入罪初探
诉讼诈骗罪司法适用
损害债权罪的比较研究
浅论侵占罪的对象
析劫持航空器罪
污染环境罪论要
我国古代赃罪司法原则
婚内强奸罪问题探析
“袭警罪”离我们有多远
论危害国际航空罪
性贿赂入罪的理由
偷税罪定罪标准探析
养宠不慎“养”出罪
骗购外汇罪浅探
浅析偷税罪的界定
媒体诽谤与权力造罪
此案应定侵占罪
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