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应否采用审批制的规制手段是网约车行业监管的热门议题,该争议的症结源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具体而言,经济学与传统法学理论对审批制功能的认知存在差异:经济学主张行政审批(或者说准入控制),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解决资源无法最优配置的问题;但法学理论更加关注行政审批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强调其防范危险的功能。而争议无法调和的深层原因是审批制具有难以忽视的负面影响,它扭曲市场机制、诱发"权力寻租"、增加行政成本,对经济学追求的"效率最大化"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方面,支持者从维护客运安全、维持现有交通秩序和防止垄断等方面维护审批制的合理性,但却忽视了其成本收益的不匹配性。因此,将网约车行业从审批制中解放,转而寻求更为高效、低成本的规制手段,才是扶持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简介: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科技事业的发展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就。但是科技体制不合理、结构失衡等矛盾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些矛盾,摆脱科抄体制进一步改革困境,推动科技产业化发展的正确选择,是以学科结构调整为启动点,推动科技结构的优化,并相应加快配套改革步伐。一、当前矛盾的症结及出路科技体制改革使科学研究由单纯性的研究转了既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化的科技产业,又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多元化发展轨道,前进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宏观政策中,数量型、小而全的科研逐渐为质量型、商品型的科研所替代,但是真正困扰科技事业稳定发展的结构不合理问题仍无多大变化,现实科技结构的调整仅仅是靠抑长促短的权宜之计的治标办法,真正取长补短的治本调整起步不大,特别是科技体制中出现的某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