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任务写入总则,不仅是宪法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对整个刑事诉讼更是具有指导意义,在具体制度方面也做了相应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这也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取向,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表现。非羁押诉讼是一项能体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诉讼形式,有关非羁押诉讼的创新实践在我国一些地方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其试验阶段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从这一现状出发,采用比较与实证分析的方法,阐述了非羁押诉讼制度的存在价值、适用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的非羁押诉讼制度的建议。
简介:"但书"司法适用的现状暴露出令人担忧的问题,归结起来,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但书"司法适用少,作为支撑无罪司法判决的法律依据引用得更少;"但书"司法适用不统一、不协调。对此,论证和阐明"但书"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当务之急。从必要性角度分析,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完善需要出罪机制的建立;是刑事诉讼法适用的内在需要和实体前提。从可行性角度分析,是刑法总则统率、指导分则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法律规范基本构造发挥效用、保持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具有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保障和认可依据。据此,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但书"的司法适用路径,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实效。
简介: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础的方式,具有快捷、便利和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劳动争议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解决劳动争议、平息劳动纠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存在的立法定位偏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缺乏独立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劳动争议调解能力欠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还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等缺陷和问题日渐突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思路是:加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取消劳动争议的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等等。
简介:情感劳动这一概念揭示了在服务业高度发达的境况中女性的情感系统所遭受到的隐秘剥削。社会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服务,女性从业人员依旧面临着不公正的情感劳动分工。这种不公正性分别从专业过程、家庭角色和组织场域等3个方面得以复合型的建构。专业社会工作的情感劳动分工直接延续了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女性社会工作者更多地承担了表意性的功能,这也充分映射了男权文化对女性特质的武断指认。为克服这一缺陷,我们必须审思社会工作服务的内部分化,调整男性之于女性、专业性之于日常性的绝对优势,把情感劳动视为社会工作实现社会正义的必要方法,而非完成工作任务的附属工具。正视女性社工的情感劳动,对反思理性主义的社会工作模式也有相当的启发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