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总体上看,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有三种类型:刑法主导下的分离模式、刑事政策主导下的分离模式以及刑法与刑事政策融合的模式。在风险社会中,随着刑法由罪责报应性刑法向预防性刑法转变,刑法与刑事政策融合的模式应是当代刑法发展的趋势。在有责性阶层与刑事政策的关系上,建立在存在论基础上的心理责任论与规范责任论未能实现与刑事政策的真正融合,而以规范论为理论根基的罗克辛的实质责任论、雅各布斯的机能责任论以及许廼曼的双层责任论都在与刑事政策的融合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刑法学应当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引进为契机,积极从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乃至实质责任论转变,实现刑法与刑事政策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