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莱芜市莱城区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实行保险政策、办事程序、缴费情况"三公开",让全区干部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社保工作,既有效地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莱城区的社会保险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基本建立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体系。但是,由于干部职工对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工作程序不够了解,有的单位为职工投保的责任观念不强,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原因,社会保险工作一度出现了单位不主动、个人不关心、基金收缴难的问题,影响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参保对象不积极、经办机构"一头热"的问题,区人事劳动局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人手,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支持社保工作。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简介:各市地委宣传部、市地劳动局、计委、经贸委、教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妇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和省委、省政府鲁发[1998]8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是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关键,也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目前,我省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已转入正常轨道,再就业培训工作已成为今后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