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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引言在解释近代欧洲何以能取得独特的成就时,历史哲学家道森(ChristopherDawson)认为基督教主宰的中世纪文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西方文化,是影响和改变西方世界的新兴力量的最重要的源泉,并提出了"宗教是历史的钥匙"这一学术信条.

  • 标签: 中古时期 基督教法哲学 法治主义 摩西律法 奥古斯丁 教父学
  • 简介:<正>司法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司法道德规范体系的总纲和核心,也是司法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弄清社会主义司法道德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主义司法道德、司法伦理学的建设和搞好司法实际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道德的基本原则,人们的认识是不一致的。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司法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平等、服务于民”;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司法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忠实于社会主义法律”。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恰

  • 标签: 司法道德 什么是社会主义 道德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律 司法工作者 道德规范体系
  • 简介:中国法学60年,以1978年为界,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就其指导思想即法学认识论和价值论而言,前30年主要是“法学教条主义”、“法律经验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学实用主义”。后30年的进步,主要是摒弃这“五个主义”的结果。经30年的努力,“五个主义”远未彻底摒弃,有些问题仍还比较严重地存在。中国法学如果要起到它指导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所应当起的作用,只有继续反对和彻底拼弃这“五个主义”。

  • 标签: 中国法学 法制建设 “五个主义”
  • 简介:人们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和立场,与恐怖主义本身,是人类文明与发展面临的两个同等重要和危险的难题,克服现代性的局限有助于认识和应对恐怖主义。哲学上的普遍主义及与之对应的国际霸权和国内强权是恐怖主义产生的两个重要根源。同时,弄清恐怖和恐怖主义作为事实的界限,对于把握恐怖主义实质及制定恰当的对策也是必要的。

  • 标签: 恐怖 恐怖主义 霸权主义
  • 简介:<正>贝卡里亚(C.B.Beccaria)是在十八世纪后半期才成为取得胜利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先驱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因此,同其他许多启蒙学者一样,他在社会思想方面,也是采取卢梭的社会契约说的。他的刑法思想完全是从社会契约说引伸出来的。他认为刑罚权毕竟是以各个人在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形成社会时所互相委托的各个人的自由的一部分的总和为根据而产生的。从这点出发,他确立了这样一个刑罚理论的基本原

  • 标签: 罪刑法定主义 贝卡里亚 历史意义 十八世纪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刑罚理论
  • 简介:<正>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国内现行法的有机整体。构成这个有机整体的基础是法律规范,它的组成部分是按一定标准将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以宪法为中心的若干部门法,并要求每个部分之间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要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加科学化,从而有计划地对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更好地发挥法律对经济基础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促进和保证作用。为此,它必须符

  • 标签: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新民主主义 法律规范 社会主要矛盾 有机整体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简介:<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学词典》对此无释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和某些法理学教科书解释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深刻分析了社会各方面的现象,揭穿了剥削阶级的偏见,科学地阐述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根本的特点是它的阶级性,并且同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密不可分。我认为,这种解释是值得商榷的。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有它的体系和结构,而且它内在的每一部分都有必然的联系。法学也不例外,

  • 标签: 社会科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 发展规律 阶级性 恩格斯 资产阶级
  • 简介:女性主义法学经历了三波浪潮,其在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差异偏执、自我孤立、内部纷争等弊端。本文基于比较的视角,从正视性别差异、他者关系、不同地域种族文化背景下的女性主义,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协同四个方面,就女性主义法学的价值诉求与现实出路作出了分析和探讨。

  • 标签: 女性主义 差异 他者 协调
  • 简介:针对我国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的各种解释观点皆不圆满,其根源在于从公示要件主义下所有权唯一变动的法律理念解读登记对抗主义下生效要件与登记的效力关系。基于"登记对抗主义=生效要件(所有权变动)+登记(对抗优先效力)"立法构造,不宜将未登记产生的"不得对抗"的效力解释为买受人之间对所有权变动的"否定权",亦不宜认定交付只能发生一次完全的所有权变动,否则登记只能对受领交付的第一买受人具有意义。当特殊动产的买卖存在多重所有权变动的可能时,登记才有继而发生对抗优先效力的余地。

  • 标签: 登记对抗主义 所有权变动 特殊动产
  • 简介:司法地方化、审判权行政化使当下行政审判陷入困境,因此亟须设立专门行政法院。在分析我国行政审判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提级审判和交叉审判改革予以详细阐述。考察域外行政法院的实践,分析行政法院在我国建构的可能性,对独立行政法院系统和专门行政法院体系的两种设计方案进行比较,最终从我国的政治经济实际出发,选择建构专门行政法院的制度设计方案。

  • 标签: 行政审判体制 提级审判 交叉审判 专门行政法院
  • 简介:无庸置疑,当代中国法学的众多发展理论和思潮为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带来了学术上的繁荣和进步,推动甚至引领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尽管如此,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本着解决现实需要而产生的法学,由于核心价值或理念被有意无意地忽略和远离,而在根本上呈现为一种对策式发展理论,由此,法学发展无疑也就成了冒险的尝试。为了中国法学的健康发展,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理论必须植入以人为本的理念。当代中国法学也必须围绕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进行相应地重构。

  • 标签: 中国法学发展理论 以人为本 解构 建构
  • 简介:与中国股份公司单一股份类型不同,域外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在股份类型上样态丰富。这种多元化股东权利配置模式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立法上看,域外的相关规范表述不尽相同,但从内在机理上说,其实现机制都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权利或利益交换。交换的效果将通过股东权利结构的统一或分离、权利行使的优先或劣后、权利计量的放大或限缩、权利内容的增加或减少加以体现。中国股份公司对于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有着紧迫的制度需求,公司立法应当修改妨碍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强行性规范,引入类别权利等核心概念,并通过多层次立法为股份公司直接进行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提供规范路径。

  • 标签: 股份公司 股东权利 类别股份 类别权利
  • 简介:王铁崖与中国国际法学的建构——读《王铁崖学术文化随笔》邓正来编者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研究随法制的复兴而日渐繁荣。老一辈法学家虽历经坎坷而孜孜不倦教书育人,锲而不舍献身于中国法治的启蒙和法学的奠基工作,作出了杰出贡献。这些学者如今大都年届古稀,...

  • 标签: 国际法学 文化随笔 欧洲国际关系 国际秩序 法律现实主义 知识体系
  • 简介:普遍施行的错案追究制将刑事二审改判一律作错案对待,值得质疑。该做法假设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答案和上级法院判决即为正确判决,具有非科学性;从事实认定、法律发现与解释、司法政策理解与运用、法官的不同个性与集体审判制度的异化等方面考察,判决具有不确定性;错案追究制的实际运行状况表明.该制度不但无助于加强法官的责任心,反而出现破坏审判独立,造成审判分离、轻纵犯罪以及上下级关系紧张和庸俗化等负面影响.使上诉失去意义。改判是上诉的必然产物和二审独立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正常表现.并非对一审的全盘否定。建议消除对改判现象的误解,并引入法官过错责任原则.重新定义错案,建立科学有效的错案追究制。

  • 标签: 刑事案件 二审改判 不确定性 错案追究制 反思
  • 简介:近年来,随着若干刑事误判案件的披露,一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种裁判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疑罪从有"和"疑罪从轻",也就是对那些尚未达到定罪标准的案件予以定罪并从轻量刑。无论是从司法体制还是从法院内部的裁判程序方面来看,这种裁判方式都有其形成的复杂原因。在这种裁判方式的影响下,中国法院不可能成为司法正义的维护者,而只能基于现实主义的司法理念,通过妥协和委曲求全来获得生存。但在"冤假错案"发生后,法院往往成为制度的牺牲者。只要这一裁判方式继续存在,那么,法院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就不可能树立起来,刑事司法制度也难以发生实质性的变革。

  • 标签: 司法裁判 留有余地 疑罪从有 疑罪从轻
  • 简介:中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陈述规定为独立证据种类之一,这是由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又同时具有证人的特征。这就造成被害人角色分配紧张,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出现乱象:作为当事人之被害人有权参与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有权以发问的方式对其它证据进行质证;作为被害人陈述主体之被害人,实际上承担证人功能,而法庭审理是禁止证人旁听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直面实践问题,以“精细化”为立法技术思维模式,在进一步明确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基础上,完善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

  • 标签: 被害人 被害人陈述 对质 质证程序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政策主要被看成法律实践的阻碍因素和影响法学"学科自主"的消极因素,这样的认识促成了制定法意义上的中国主流法治话语的形成。另一方面,在完成了对政策的批判任务后,中国的法理学试图将政策驱逐出其研究领域,"制定法"、"习惯"、"判例"成为中国法理学的研究重心,此即法理学研究中的"去政策化"。法理学研究的"去政策化"会带来诸多消极后果,法理学研究必须与制定法意义上的主流法治话语保持距离,惟此,法理学才能得到真正发展,而消除法理学研究"去政策化"的基本前提在于恢复"政策"的学术概念身份。

  • 标签: 政策 话语 制定法 主流 法治
  • 简介:定点清除是国家运用无人机或特种作战方式进行的有预谋的致命武力行动,其目的是清除在境外的某些特定人员.定点清除目前已成为美国、以色列等国应对恐怖主义或其他不对称威胁的必要手段和核心政策.定点清除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下不具有合法性,美以两国企图通过扩大武装冲突外延、增设自卫实施条件等“国家法律战”的方式为其披上合法外衣.在现存社会体系中,合法化是通过遵循既有规则而实现的,无视国际共识、歪曲现行法律的辩护不可能使美以的武力行动获得国际合法性.

  • 标签: 定点清除 国家法律战 国际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