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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案外人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解决其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涉及案外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

  • 标签: 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债务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 有限
  •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因日常生活用电触电而引发伤残、死亡事故,因立法的原因,法院在审理此类民事纠纷的依据和裁判结果不尽相同,有的按照“产权分界”原则.即按“供电产权归属谁,谁承担事故责任”,判决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有的按照“过错责任”厚则,对用户产权内的线路触电事故,由用户与供电方按照备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由此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的不公平结果。本文通过研究现行法律规范及域外法律规范,认为审理此类纠纷,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并以产权人、供电方的履行注意义务的情况,来判判双方过错责任及其分担,这样,不但能公平处理纠纷,还能促使双方履行注意义务.预防事故的发生。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产权归属 过错归责 触电事故 供电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 简介:本文拟通过对全国首例因“非典”所引起的合同纠纷案的介绍,着重就“非典”的性质进行分析,指出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及相关概念的区别及区分标准,并结合该案进一步分析了情势变更原则的内容、理论基础和适用原则、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等相关内容,最后对我国法律中的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进行了阐述。

  • 标签: 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纠纷案 有限责任公司 南美洲 承包 饮食
  • 简介:在因政府的政策运行而引起的纠纷与冲突中,司法能有何作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司法对政策的评价,因而也是疑难案件、敏感案件。在当下,司法权总体上仍较为弱势,法院需要在各利益群体之间进行平衡,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一定压力。不过,社会发展的现实却是愈发要将这些利益"倒逼"进司法的框架,而不是要法院继续去考虑过多的法外因素。透过"政策的(法律)司法化解释"的方法,法院应能够成为社会变迁的调节器。

  • 标签: 司法 政策 关系 解释 个案研究
  • 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学英,女,196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四社。委托代理人肖文远,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蒋伦,女,194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集团公司打渔村10—1—5-13号。

  • 标签: 上诉人 二审判决 纠纷案 民事判决书 遗赠 中级人民法院
  • 简介:本文以两支行行长案与俞刚、俞圣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担保行为进行了分析。在前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由于是在同一共同故意支配下,与正犯共同实施的符合本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故应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正犯行为,具有刑事可罚性。而在后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因未侵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法益、与本罪正犯实行行为间缺乏必要联系及缺乏帮助故意等原因,仅应被认定为具有中立性的担保帮助行为且不具有刑事可罚性。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担保行为 共同正犯 中立性的帮助行为
  • 简介:《公司法》第13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应在成立后的什么时间段内交付股票。股东的股票交付请求权是股东权的一种,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间为两年,那么,公司在成立两年后,未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是否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该项合法权益的权利呢?本文从时效的本源、立法目的及请求权的性质、股票的性质方面讨论了这一问题。

  • 标签: 股东 股票交付请求权 诉讼时效 案情 裁判 法理评析
  • 简介:程合作为一名企业的领导者、一名中共党员、人大代表,以他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政策,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香河县的经济及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积极行动,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呕心沥血。

  • 标签: 新农村建设 人大代表 香河县 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 廊坊市
  • 简介:一、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除存在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维护、管理义务.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系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受害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等三种情形外.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标签: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损害赔偿纠纷案 旅游发展 服务机构 有限公司 旅行社
  • 简介:被告人薛立江,男,27岁,原系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局林产工业公司青年综合厂工人。1990年因盗窃木材被带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被告人薛立峰,男,33岁,原系带岭林业局红光林场合同制工人,1994年10月14日因盗窃罪被带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保外就医)。被告人安玉金,男,32岁,原系带岭大青川村农民。1990年3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带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郭景福,男,27岁,原系个体出租车司机。被告人钟宝,男,24岁,原系苔青水泥厂工人。被告人钟淑杰,女,26岁,无业。

  • 标签: 聚众斗殴 带岭区 故意杀人 窝藏罪 一审判决 林产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