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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前言钱德勒讲过:'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称之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近代传统企业相比的根本区别在于由'经理革命'带来的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公司的最高经营权由经理掌握。'经理革命'极大的推动了公司的发展,但又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相背离的'经营者控制(managementcontrol)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走的是一条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渐进道路。在此过程中,经理人员的权力被恶性扩大,'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公司利益时常遭受经理人员的侵害。为此,我国学界也开始重

  • 标签: 公司经理 概念 性质 法律地位 公司法 公司代理人
  • 简介:伴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在世界范围卷土重来,金融企业集团化已经成为主流趋势。在市场规律和政府偏好双重作用下,金融集团极易形成市场优势地位并在制度缺失背景下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由于金融集团规模巨大实力雄厚,所以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危害极大,需要反垄断规制。该文主要探讨了金融集团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滥用的行为表现以及反垄断规制的相关问题。

  • 标签: 金融集团(化) 金融业综合经营 市场支配地位滥用 反垄断法 规制
  • 简介:通过法官间交流的加强,并辅之以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及司法网络的实施,法官间的对话得以实现。自发、平等的对话不仅发生在传统的普遍法法官之间,也发生在制定法法官之间。以死刑为例,英国、美国、印度、南非等世界各国之法官以及欧洲人权法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性法院在其相互之间针对死刑的合法性,残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含义,死刑犯引渡的条件,死刑犯的程序性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对话。这样的对话,或者说法的国际化与国际法的整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国内法官的地位提升,这不仅意味着国内法官的权限超越了国家领土的边界,而且由于国际法的整合,甚至导致了仿效和竞争的结果。应当注意的是,法官的地位提升虽然意味着法律的世界化,但这绝非将国际秩序引向二元或一元的金字塔模式,而是承认复杂性,建立多元秩序,在不同层级之间分享权力,朝向以对话或国际法整合为基础的多边主义的混合多元模式。

  • 标签: 法官间的对话 法官的地位提升 法律的世界化
  •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实施多年,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制度研究则多限于实务角度。本文立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问题,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四种具体表现,以及作为“经济人”的经营者如何利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侵蚀。在理论分析基础之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核心概念的修正、基本制度及标准的健全、诉讼制度改革和如何发挥法律的引导功能等层面提出了相应的法律矫正措施。

  • 标签: 消费者 弱势地位 经济人 法律矫正
  • 简介:现代法律制度预设的主体是理性主体。后现代哲学家宣称“主体死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消亡,而应理解为理性主体哲学观念的破碎以及理性法律主体预设的修正。理性主体预设相对,法律上还有一个欲望主体的预设,该预设的当代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思考法律主体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维度,从而为法学上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划提供了新的依据。该文以拉康的欲望主体理论为视角,对人工智能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加以审视,提出人工智能是人类技术理性的延伸,似乎理性法律主体的预设相契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欲望的机制,它不具备主体性;而将人工智能拟制为法律主体,当前并无迫切的现实需要,也缺乏可行性,并且有导致人的价值贬抑和物化、异化的危险。

  • 标签: 人工智能 法律主体 理性主体 欲望主体
  • 简介:美国国会于2006年12月9日表决通过给予越南永久性正常贸易地位(PNTR)法案,该法案将在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后正式生效。美国国会通过给予越南永久性正常贸易地位是促进越美两国关系迈出的重要一步,表明越美两国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已完全正常化,是两国共同努力的结果,满足两国人民的期待,为越美两国落实各自在世贸组织规定的框架下和越美两国关于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双边协定中的承诺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两国人民,特别是两国商界提供了新的合作机会。虽然美国承诺在越南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但仍坚持每6个月进行一次审查,如发现越南对纺织品出口给予补贴,将对越纺织品进行反倾销诉讼。

  • 标签: 美国国会 贸易地位 永久性 越南 纺织品出口 世贸组织
  • 简介:债法是实现超越主权国家的法律统一或者一个国家内各地区立法统一的首要领域。从《法学阶梯》中寻找债的概念的形成及其义务范围,进而了解罗马法上债的类型划分和基于债的核心要义进行的统一化努力,是准确理解后世债法发展变化的基础。债是两个自由主体之间的协作亦或包含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一直是债的概念理解上的分歧,也成为中世纪以降债的理念的分野。萨维尼对罗马原始文献的解读,对罗马法体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代各国民法典对债法的编排体例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都基本在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有所创新。随着社会生活的逐渐复杂化,债法的内容也不断丰富,部分国家的民法典将商事、劳动、消费等规范纳入其中,呈现出鲜明的开放性特征。债法具体规范的制定需要债法总则的指导,核心是“以人为本”。

  • 标签: 罗马法 民法《法学阶梯》
  • 简介:企业经济权利是企业在经济生活中享有的、受到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护的、防御政府公权力非法干涉的权利。企业经济权利具有防御性,包括静态经济权利即企业财产权,和动态经济权利即企业营业自由、企业迁徙自由、企业结社自由。企业经济权利是经济法的核心性权利,和经济法其他重要内容之间有着密切关联。企业经济权利的研究对经济法学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合理界分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以及建立经济法学科内部的合理体系。

  • 标签: 企业经济权利 经济法 经济法学
  • 简介:我国现阶段的农民,由于体制性原因,其身份意义重于职业意义,使其市场主体地位处于残缺状态,这在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制度中均有突出表现.为确立农民的完整市场主体地位,在立法和政策上,应当采取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反歧视偏重保护、国家保护团体维权、经济支持社会保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并重的对策.

  • 标签: 农民 市场主体地位 残缺 对策
  • 简介:科技社会关系的立法调整,要解决稳定性变动性的关系问题,力求做到立、改、废三结合;社会主义国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迎接新技术革命立法对策经验的三结合;处理好科技社会关系立法调整的地位问题。科技社会关系的立法调整是司法调整、执法调整、守法调整的基础、前提和依据;后三者则是立法调整的价值体现。

  • 标签: 科技社会关系 立法调整 法的价值
  • 简介:社会保障权是公民普遍享有的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或遇到其他社会风险引致生存危机时要求国家予以帮助的权利,以及享有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服务的权利。其是自然权利现代演绎的重要呈现,不仅属个人权利,也是一种带有请求权性质的社会权利,属于主观公权利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权生存权、劳动权、平等权、自由权和社会权密切相关,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 标签: 社会保障权 基本权利 主观公权利 社会权 请求权
  • 简介:宪法法院制度作为当今世界主流的宪法审查模式之一,突破了西方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宪政模式,这使得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问题备受关注。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不仅体现在相关国家宪法关于宪法法院立法、行政、司法机构的静态文本规定,更重要的是,还体现在宪法法院通过宪法审查实践,逐步确立起四者间的动态宪政关系。本文通过厘清宪法法院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以期界定韩国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

  • 标签: 宪法法院 宪法地位 韩国
  • 简介:我国刑法典中充斥着大量表征行为及结果程度的词语,学者称之为"罪量"。任何犯罪构成理论都必须以法条为依托,理论上的犯罪构成体系需要为法典中每一元素在体系中的地位做出符合逻辑的安排说明。引进德日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之后,为了让该理论更加契合于我国的刑法典,罪量在该体系中应重新定位于违法性阶层之中。其中一些罪量是犯罪成立的消极判断,可视为"违法阻却事由",另一些则可借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加以认识。

  • 标签: 罪量 犯罪论体系 可罚的违法性 体系定位
  • 简介:法国传统法律制度对海底文物没有提供足够的保护,随着非法采掘海底文物的活动日益猖獗,法国于1989年出台了.该法确立了"海底文化财产"这一新的法律概念,突出了对海底文化财产的保护.此外,该法还对文化财产发现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修改,并将文物的所有权归于国家,从而突出了海洋文化财产的国家财产特征.

  • 标签: 法国 海底文化财产 海难残余物
  • 简介:经济法,这一法律术语从诞生伊始,就充满了争议。争议焦点之一便是经济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多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对此展开了广泛研究,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各自观点。笔者拟从新的视角对经济法的法律地位进行定位。

  • 标签: 经济法 法律部门 法律地位 法律术语 争议 独立
  • 简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实施中的争论使理论界实务界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和设计上分裂为保守激进两派,《侵权责任法(草案)》第48条正是两种观点折衷妥协的产物。从激进派的观点看,反对在侵权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要理由似是而非,草案第48条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有重大意义。但由于受到保守派观点的影响,它又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必将是今后立法和司法进一步争论的话题。

  • 标签: 惩罚性赔偿 侵权
  • 简介:内幕交易是危害资本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几种典型不公正交易行为之一,各国监管机构都将内幕交易的规制作为其重要职责。确定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的范围对有效规制内幕交易十分关键,我国规定的相关行为主体主要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幕信息受领者两大类,但目前关于后者主导的相关案例尚未得到充分披露,也难以总结出实践中信息受领者的主要类型及现行规定能否有效应对当前内幕交易案件频发的现状。因日本法对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的规定方式与我国较为相似,且相关案例资源比较丰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日本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归纳日本法相关规定的特点、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将来可能的进路,并为我国规制内幕交易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

  • 标签: 内幕交易 信息受领者 刑事案例 行政案例
  • 简介:自《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以来,迄今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在审理有关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一些法规及规章。但是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由于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如诉讼行政处理的程序衔接、事故认定的性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诉讼主体的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理解适用、归责原则的理解适用、法律适用的选择、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审判者感到仍存在许多问题。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适用,据悉国务院《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而与此密切相关的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实施细则也正在起草之中.最高法院也将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针对上述问题和审理现状.本期“特别策划”特别邀请了有关学者、法官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各抒己见。尽管对于同样的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声音.但正是这种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才可能为读者提供更多思考。当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并非是一期文章就能解决的,但适逢岁末,总结经验,才是开拓未来的一个良好起点。

  • 标签: 机动车 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适用 中国 赔偿范围
  •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主要由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组成。在"宜粗不宜细"、忽视表达自由保护和利益平衡的立法观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存在立法空白、立法模糊和立法矛盾之处。为此,立法者需要更新立法理念,确立"规则粗细适宜"立法指导思想,注重表达自由的制度保护,保持权利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告知义务、通知内容、形式以及补充各方处理通知的具体程序和方式等来填补法律空白;明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的主观要件,进行统一规定,消除法律规则内部外部的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的互动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以持久的生命力。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侵权责任 表达自由 利益平衡 告知义务
  • 简介:长期以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众说纷纭。但是,学界一直尚未有从证明责任基本理论角度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文章。笔者试从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据此对我国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质疑和合理化建议,深入探求了因果关系推定时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加害人承担。

  • 标签: 无过错责任 证明责任分配 证明责任倒置 因果关系 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