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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学是一门充满区域性特征的文化科学,培养涉台法务人才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必然,应当针对涉台法务的需要修订拓展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采取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以及职业人法律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路径,针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路径调整课程体系,注重科际整合。涉台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和评估,需要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学生团体及用人单位等多方协同机制,以保证教育达到期望的标准要求,并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 标签: 涉台法务人才 培养模式 教育
  • 简介:有期徒刑等级划分应当在修正的刑罚分配主义框架内进行。在立法阶段,有期徒刑的轻重等级具有标识罪行轻重的形式机能,应以5年和10年有期徒刑作为轻等、中等与重等有期徒刑的界限点;在行刑阶段,有期徒刑的长短期划分模式具有标识不同期限自由刑改造效果的实质机能,应以1年和15年作为短期、中期与长期有期徒刑的界限点。

  • 标签: 刑罚一体化 有期徒刑轻重分等 有期徒刑长短分等
  •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

  • 标签: 风险规制 公众参与 利益代表模式 协商模式 协商民主
  • 简介:中国学界和社会迄今难以摆脱人治时代政策等于红头文件治国的心理阴影,仍普遍将政策与法对立,将对人治的恐惧迁怒于政策,把政策视为人治或人治的手段。然而,政策不是人治,在当代法治条件下,政策已然成为法治的有机、内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

  • 标签: 化政策 政策化 政策法治化
  • 简介:实践证明,除了主动自首者以外,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之初都不愿意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原因在于或多或少地存在抗拒心理。因此,反贪侦查讯问必须首先从瓦解犯罪嫌疑人的抗拒心理入手。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抗拒心理 侦查讯问 反贪 犯罪事实 自首
  • 简介:“洞穴之喻”心理偏见乃人类认知上的内在缺陷所致。在刑事诉讼中,它于无形中影响着侦办人员对案件的认知及诉讼行为。此外,各种外界的因素时常交织在一起加剧了此种倾向,由此导致侦办人员通常过早地聚焦于某个特定的被追诉人,疏于探究其它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侦办人员经常只收集不利于该被追诉人却能支持验证自己预断的证据信息,并对其证明价值予以放大;相反,对于有利于被追诉人,与己预断相悖的证据信息则疏于收集,或基于各种事由予以排除。“洞穴之喻”心理乃导致世界各国冤假错案的重要因素。防范“洞穴之喻”心理既需要对侦办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也需要从制度上予以建构完善,双管齐下方能有效防范冤案发生。

  • 标签: 洞穴之喻 心理偏见 程序透明 客观性义务
  • 简介:箕山脚下,白渡湖畔,永川区看守所门前车流如梭。相比高墙外的喧嚣与躁动,墙里的人和事,却很难为过往的人们所知晓。高墙之内,并不是希望的荒漠。每当一群白鸽飘落在看守所的中央草坪上,发出“咕咕咕”的觅食声,监室送饭口的那一排小窗户背后,便会多出几双渴望的眼睛。在从事多年监所工作的永川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喻廷军看来,由于长期缺乏亲情的关怀,羁押和服刑人员的情感需求其实比普通人要强烈得多。

  • 标签: 心理疏导 亲情 检察官 手记 阳光 情感需求
  • 简介:欺骗性讯问因不具备非法的肉体强制,在一定限度内不影响自由意志而具有一定合法空间。美、英立法对其容忍度较高,司法中非明显违背嫌疑人自由意志即为合法;德、日规定相对严格,立法禁止欺骗性讯问,仅有明显不影响自由意志的欺骗才入“诡计”、“策略”之范畴而属合法。我国目前立法呈现出禁止欺骗性讯问,但未禁止此法所获证据的矛盾局面,综合考量中国的刑侦国情,德、日的立法模式更具借鉴意义。我国应在立法中禁止违背自由意志的欺骗性讯问,酌情采用符合自由意志的欺骗性讯问,并以合法原则、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权衡合法与非法、违背与尊重自由意志之界限。

  • 标签: 刑事侦查 欺骗性讯问 自由意志 心理强制 人权保护
  • 简介:支撑跳跃是大学体操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技术动作有一定的难度和危险,需要练习者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基础和运动技能,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胆量.而在教学过程中,往往由于学生恐惧心理的产生,致使教学目的不能完全实现,教学效果普遍不理想.文章就支撑跳跃教学中学生心理障碍的成因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

  • 标签: 支撑跳跃教学 心理障碍 成因 对策
  • 简介:有矛盾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不要让自己的人生增加涉嫌犯罪的污点。和谐社会,应该多一些和谐。坐落在濉溪县检察院东南角的两间小屋,是濉溪县检察院专门设立的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室。该调解室自2017年2月落成以来共调解了14件案件,调成11件案件,调解率为79%。每当从调解室门前经过,看到三三两两的人群,你就知道.

  • 标签: 轻微刑事案件 和谐社会 涉嫌犯罪 检察院 濉溪县 调解
  • 简介:目前学界主要在三种意义上使用"法律制度"一词,"legalinstitution"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构成本文的探究对象。以对制度理论的考察为参照,目前存在"法律制度"的规则论、组织论、行为模式论、实体论等理论模式,它们各有其特征以及缺陷。相较于其他法律构成要素,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构成性、稳定性、规范性、自主性、操作性特征。法律制度的意涵及其特质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学范畴,围绕这一概念开放出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使得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法律制度 三种用法 多重释义 特征 法治意义
  • 简介:我国现行量刑规范改革的重点,不论是量刑理论还是量刑买践,郡倾向于有期徒刑的规范,侧重对徒刑的量化规范,对刑种裁量的规范却鲜有涉猎。我国刑罚种类的多样性、刑罚结构的阶梯性以及法定刑的配置模式、刑罚轻缓的国际趋势决定了“刑”之规范既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也有现实上的必要性。量刑规范化作为一项系统、全面的工程,不应当仅着眼于“量”之规范,更应当着眼于“刑”之规范。主刑和附加刑、监禁刑和非监禁刑之间的合理选择、搭配乃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法官对刑罚种类的正当选择乃是量刑均衡的第一步,“刑”之规范是我国今后量刑规范改革的一大努力方向。

  • 标签: 量之规范化 刑之规范化 刑罚 法定刑 量刑轻缓化
  • 简介: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下,法院系统的人员管理模式、工作体制、职业机制等会产生一系列的重大变革。紧随着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措施及制度的相继施行,面对基层法院“案更多、人更少”的态势,基层法院该如何利用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模式的方式来应对。本文从基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配备现状、促进作用、优化要素、中外配备模式分析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和分析,最终得出对于如何优化基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模式的建议和结论。

  • 标签: 配备模式 基层法院 助人 法院审判 司法改革 立案登记制
  • 简介:社会作为各种主体、关系、环节及场景的复杂多元系统,决定了和谐并非自然达成的状态,而需要一系列的策略,规则与机制作为保障。刑事法治以侵害社会整体利益的犯罪为规制对象,故选择何种刑事法治,对于达致社会之和谐状态具有重要影响,这在根本上是刑事政策模式的选择问题。宽严相济政策的实践模式通过与刑事法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共生,得以实现犯罪防控与人权保障之间的理想平衡,因而对于刑事法治的成效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和谐社会 刑事一体化 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 简介:虚拟财产的范畴界定为虚拟财产理论和立法的核心问题。现有理论将虚拟财产当作物或权利,陷入了独立性判断的误区,虚拟财产依赖互联网技术系统且受代码控制,在客观上因缺乏独立性和特定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虚拟财产的真实表现形式是二进制的电子数据,而非屏幕显示出的信息,它属于技术和工具范畴,并非信息本体;数据的工具性和代码操控性决定了法律对其直接调整的失灵,虚拟财产应作为数据“操作权限”这一新型法益类型进行范畴界定。虚拟财产应通过侵权法一般条款和相关账户安全保护法律的完善来获得民法上的保护。

  • 标签: 虚拟财产 数据 操作权限 法益
  • 简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缔结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定义性规定,界定了其范围,而且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基本原则和标准。当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特别权利模式——设立无形文化标志权,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进行有机对接。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行政保护 法律保护 无形文化标志权
  • 简介:许昌市法学会以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创造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许昌模式”,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法治许昌、平安许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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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重要内容之一。检察办案责任制旨在通过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厘定内部办案权限、完善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办案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从而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追究机制 审查逮捕 改革重要 审查起诉 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