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性伦理学是基于人的实践可能性的对人的善生活的哲学说明。德性的观点表明一种基本的真实:德性地生活对于人始终是一种可能性。德性伦理学比其他实质性的伦理学更明确地诉诸这个可能性前提。对这个基础的说明只有借助对心灵整体及其历史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前提要素的理解才有可能。这些相互联系的观点内涵对人的实践性活动的身心一致的解释,构成一种内德性的、内德性伦理学的观点。这种内在观点的缺乏引向强硬分割心灵而在理解实践活动时不能"复原"其整体性的倾向。整体心灵的历史性也由此丧失。被剥夺掉其实践生命内容的"心"被抽象为agency,作为功能性对照物的"身"也成为消极的、不确定的实践心灵的抽象符号。基于这种方法与观点的"德性伦理学"讨论不是恰当的德性伦理学讨论。它没有抓住真实。
简介:关于人的权利的各种冲突给伦理学和政治思想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启示。在这些问题中,我们能列举出来的有如下内容,关涉伦理相对主义、伦理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哲学家的授权、哲学和意识形态的不同、知识分子在政治和社会变化中的角色以及情感和道德的关系。在本文中,我通过分析我所理解的人权理论和实践得出了与哲学有关的一些结论。为了理解人权概念的历史和宗谱,我在文章开始的时候简要讨论了这个概念的历史,随后,对试图把人权视为伦理概念或伦理实践的哲学行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同时,这个概念对公众话语而言的中心地位是不能受到忽视的。人权的政治用法和哲学遗产之间的鸿沟给哲学带来了多种后果。对人权的讨论本身意味着消除伦理相对主义,反过来,这又会使必要的哲学对话成为可能。不仅如此,人权的理论的薄弱状态应该唤醒我们,使我们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即政治哲学家会被赋予没有有效哲学基础的政治和社会实践的立法者角色。后面这种后果涉及哲学和意识形态以及伦理学和政治学之间的关系。如果人权不能建立在哲学基础上,如果国际政治总是通过道德和武力而获得改变,和人权有关的政治哲学能发出什么命令?最后,情感与道德的关系也被视为一种可能却有问题的桃源圣地,不过,它却可以解释我们对人权概念的依恋。